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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个计息期间票面利率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6.98%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6.56%

  ·起息日:2012年7月6日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9号文核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于2012年1月10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6年期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每个计息期的基准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1周Shibor(1W)在当期起息日前120个工作日的算术平均值,各期基准利率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基本利差根据2012年1月5日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为2.9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第二个计息期间为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1月5日,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周Shibor(1W),第二个计息期间基准利率为2012年7月6日前120个工作日1周Shibor(1W)的算术平均值3.61%。第二个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为6.56%。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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