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不成险毁容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3 16:09 来源: 中国消费者
本报讯(齐凌春 记者李 建)河北省沧州市的贾女士使用了某祛斑产品后,整个脸肿了起来,几乎毁容。商家称退款可以,赔偿免谈。经过沧州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调解,贾女士终于拿回了238元的美容费,并得到了2000元赔偿。
去年11月,消费者贾女士在沧州市渤海新区某美容院看到一款祛斑产品广告。广告列举了许多人使用该产品后祛斑成功的案例,并承诺无效退款。贾女士就在该店购买了一瓶祛斑产品,共花费238元。
使用该产品第二天,贾女士便出现了面部肿胀,双眼流泪睁不开、脖子及腋下起红斑等症状。经医院检查,诊断为新发性皮炎。由于之前贾女士未服用或食用致敏药品及食物,她便开始怀疑是祛斑产品的问题。主治医生也称她是过敏肤质,可能是用了美容产品导致过敏,建议她不要再继续使用。其家人立刻找到商家,但商家并不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贾女士多次与商家进行交涉,但对方只同意退款,拒绝赔偿医疗费及其他损失费。
去年12月4日,贾女士无奈之下找到沧州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12315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贾女士的过敏症状是否因产品质量问题所致,需权威部门进行鉴定,但美容院出售该产品前,应先给顾客做皮肤测试,确定不会发生过敏反应后才能使用。而该祛斑产品的外包装及说明书上也未标注顾客在使用前需做皮肤测试的提醒,因此,美容院属于有错在先。经协调,贾女士终于拿回了238元的货款,并得到了一次性赔偿2000元。
沧州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祛斑产品属于功能性护肤品,有的含有药物成分,这些成分比普通护肤品的过敏率要高,一定要提前做皮肤测试。在购买时,还要看清楚化妆品外包装盒上的厂名、使用说明、生产日期、生产和卫生许可证等标识,并选择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同时索要正规发票或其他有效的购物凭证。当出现化妆品过敏反应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到医院就医,接受医生指导,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