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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宣称“最好”被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08: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杨宝学 本报记者 刘传江

  《广告法》规定,产品及商业广告中禁止使用“最佳”等用语。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消费者反映,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宣称自己是“做人流做得最好医院”。目前,哈尔滨市工商机关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近日,记者在哈尔滨市2路公交车上看到,车载电视上播放着各类广告。在一则广告的画面中,一位年轻女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高举双臂大喊:“求最好的人流术。”画面中接着出现另一位女子回答说:“做人流就到做得最好的医院——阳光女子医院。”此时,屏幕的右下方闪出“做人流做得最好的医院——阳光女子医院”字样。随后,记者在14路、104路等公交车上,也看到了内容相同的广告。

  记者在网上搜索“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出现的链接标题多是“哈尔滨最好的妇科医院、最好的哈尔滨无痛人流医院”等字样。记者登录该医院网站,看到一篇题为“哈尔滨最好的无痛人流医院”的文章,称“哈尔滨最好无痛人流医院,冰城女性首推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各项保证使医院成为哈尔滨女性朋友们最信赖的人流医院”。同时,介绍一种“薇薇人流0值技术”,称该技术是获得专利的人流手术,能“做到人流零损伤”。

  2月2日下午,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办公室张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医院的广告都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批件都在院领导处,目前院领导都回南方过年了,无法提供。记者想了解关于薇薇人流0值技术如何能保证零损伤。张主任称医务科长不在,她无法详细说清。截至发稿时,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没有向记者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人流手术是否能保证零损伤呢?黑龙江省医院妇科王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流手术总体分两种,一种是药物流产,第二种是清理宫腔,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都会对身体产生一定的负作用,“只要是手术都会有伤害”。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该专利技术,发现其名称为“人工流产减压式吸管”,其说明书中没找到“零损伤”字样,只写着“本产品用作无痛、低感染的人工流产器械”。

  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李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法》第七条规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黑龙江阳光女子医院的广告宣传自己为“最好的人流医院”、“最好的妇科医院”已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目前,哈尔滨市工商机关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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