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购半价票遭拒诉南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17:00 来源: 北京晚报本报讯(记者 张蕾)一位徐先生因在深圳机场持证购买残疾军人半价机票遭拒,一怒之下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及经济损失3900余元。昨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南航表示,并非所有售票点都可以销售伤残军人半价票。据悉,这已经不是徐先生第一次因购票问题打官司,多年前他还告过一次东航。
据徐先生讲,2010年10月26日18时许,他到深圳机场的南航柜台购买深圳至北京的伤残军人半价票。在出示残疾军人证后,他却被口头告知此处不售伤残军人票,如需购买,要到40公里外的市区。
徐先生认为,我国有明确规定,残疾军人凭证件乘机可以享受半价优待,这是伤残军人的法定权利。南航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还伤害了他的军人情结及军人荣誉感。
庭上,南航公司方面表示,徐先生购票遭拒的深圳白云航空服务公司是南航机票的代售点,并非直属柜台。该代售点没有销售伤残军人半价票的权限。
南航称,2000年民航总局在对革命伤残军人实行优惠票价的有关《通知》中,要求实行定点销售,仅限航空公司售票处、营业部及经批准的销售代理人,并不是所有的代售点都能卖伤残军人半价机票。实践中也发现过一些假伤残军人证扰乱市场,对此,航空公司直属柜台和有权限的代售点能够甄别真伪。
南航不同意徐先生的诉请。但徐先生拿出了民航总局2004年的一份决定,上面规定航空公司在销售优惠机票时不得附加限制性条件。
据悉,案件被受理后,主审法官曾特意走访了民航总局。昨天法官在庭上宣读了民航总局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对哪些售票点可以办理伤残军人半价机票作出规定。现行条件下,一些代售点不太规范,且航空公司发现过代售点接受假证办理的半价票,所以航空公司一般会让顾客到直营售票点办理伤残军人半价票。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后记者了解到,徐先生已经不是第一次起诉航空公司。早在2004年,徐先生曾因购买头等舱半价票被拒而起诉东方航空公司,该案经朝阳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东航退还徐先生因购买全价票多支付的一半票款,并给付徐先生电话费等266元。但徐先生当时主张的5000元精神损失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