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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与 商 标 ”有 奖 征 文 启 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0: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今年是《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进一步宣传《商标法》,普及商标知识,充分宣传和展示商标对促使企业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商标、《商标法》的关注度,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氛围,全面展示我国商标事业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主办“消费与商标”有奖征文活动。现向全社会进行征稿。

  一、征文内容

  征文作品要紧扣“消费与商标”这一主题,贴近百姓生活,贴近消费,贴近消费者。征文内容宽泛,形式多样,可以描述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与商标、《商标法》有关的故事,反映商标、《商标法》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的积极作用,运用商标、《商标法》在消费者选购、使用商品时起到的指导作用,以及商标、《商标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促使企业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打击、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等。

  二、作品要求

  1.字数:1500字以内。

  2.题目通俗易懂,语言流畅、简洁、生动,作品内容最好有故事性。

  3.稿件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对所投作品的著作权等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截稿时间

  2012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颁发征文获奖荣誉证书 奖金3000元

  一等奖2名 颁发征文获奖荣誉证书 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 颁发征文获奖荣誉证书 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 颁发征文获奖荣誉证书 奖金500元

  纪念奖若干 颁发征文获奖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特别说明:活动期间,《中国消费者报》在本版将开辟专栏,刊登部分征文作品。征文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编入《商标法》颁布30周年专辑出版。

  五、评奖办法

  征文活动结束后,中国消费者报社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征文进行评审。

  六、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或将作品直接邮寄均可(书面邮寄的作品请提供电子版,并发送到投稿电子邮箱)。

  投稿电子邮箱:

  shangbiaozhengwen@163.com

  投稿邮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中国消费者报社 商标征文评审办公室 收邮政编码: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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