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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教育点星星之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0: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王 硕

  近日有媒体不断爆出,我国越来越多地区出现了“在家上学”的教育模式,从家长辞职在家对孩子进行一对一辅导,到几个家庭组成的互助学堂,再到成熟的现代私塾,“在家上学”的模式日益多元化,“在家上学”在我国能否行得通?与我国《义务教育法》是否有冲突?这种教育模式对孩子们是否有益?这些问题在教育界引发了广泛讨论。

  打破“千校一面”

  众所周知,我国一直以来都在推行素质教育,应试教育与此同时也稳步发展着。“由于我们只有单一的评价标准,因此很多学校是千校一面、千师一面,对于学生的个性和兴趣不是发展,而是某种程度的扼杀,因此‘在家上学’成为发展学生兴趣和个性的非常重要的选择。”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

  熊丙奇认为,随着社会发展,每个家庭都有多元的教育需求,当前的学校教育实际上无法满足所有家庭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个性化教育是我国未来教育趋势,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整个社会教育,都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让每个孩子更加完善,做到最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却认为这样的教育模式不利于孩子的社会化发展。“孩子的发展最后是要社会化,社会化就需要走出家庭,跟同学和老师接触。如果社会化完成得不好,学再多的知识,孩子也不能很好地走入社会。”程方平说。

  立法保护“缺席”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家庭教育的相关立法规范,“在家上学”的合法性尚在争议之中。

  有观点认为,在家上学的孩子没有学籍,以后在升学方面存在很大的隐患。如何使“体制外”的孩子也有中考、高考等公平竞争的平台,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资深教育专家李伟成表示,“在家上学”不能算违法,这是一种新生事物,《义务教育法》未针对这种新生事物有相关条文。但这种教育模式是否能获得认可,达到国家课程要求,李伟成表示“不妨要打个问号”。

  据了解,“在家上学”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有报道表明,目前美国“在家上学”儿童占2.2%,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在欧洲地区也有很多此类案例,而且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儿童“在家上学”在这些地方都已经合法化。“针对‘在家上学’的需求,我国应启动《义务教育法》修订,允许学生在学校教育之外,接受家庭教育。当然,也必须对这种教育方式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对父母的教学资格、质量监督等进行明确,避免由此催生非法办学和适龄儿童辍学。”熊丙奇认为。

  扶正“非主流”

  不少家长对现有僵化的教育体制不满意,觉得传统的课堂教学破坏了孩子自由成长的空间。但实际上,真正“在家上学”的孩子所占比例非常小,大部分家长对此心存疑虑,认为要考虑家庭经济、文化条件、子女资质等,不能盲目效仿。

  教育专家认为,“在家上学”目前尚不属于教育模式的主流,个性化教育还需要更多保障,其发展也需要整个教育界为之努力。

  程方平表示,个性化发展的目标可以在学校改革中达到。“如果整个教育界都在孩子个性化发展方面做一些努力,家长们个性化教育需求的想法可能就会减少。”程方平认为,“在家上学”需要有法律保障、家长素质的保障和纳入整个教育体系的保障,这些都是需要先考虑的问题。如果“在家上学”顺应了我国教育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和增加教育的选择性,有关部门就应该尽快把保障条件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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