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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联通遭遇反垄断引发舆论交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16:49 来源: 工人日报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垄断的新闻引人关注,被认为是反垄断首次进入央企,同时也引起工信部主管的两家媒体与中央电视台的舆论争锋。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到底是否涉嫌垄断,其背后到底还有何种博弈,种种疑问让公众急待答案。

  央视报道引爆舆论

  11月9日,中央电视台报道发改委,正在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接入开展反垄断调查。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我们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以此来看,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市场的“垄断”看起来无可争议。

  李青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认为:“它们(电信和联通)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向对方开出高价。相反,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李青所指“价格歧视”,源自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不同商家实行区别网间结算标准,也就是对不同客户,价格不同。

  原信产部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和2003年4月重新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等文件对宽带接入的结算价格进行了规定。三大骨干网间直联,互不结算。其他经营性互联单位以1000元/月/M的价格向骨干网运营商结算;非经营性互联单位费用减半;除此之外的情形,互联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费用。

  三大骨干网指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教育网所运营的网络。目前,包括中国铁通、各地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广电系统)在内的“其他经营性互联单位”(中型接入商)一般以1000元/月/M的价格向骨干网运营商支付费用,而一些小型的接入商如长城宽带等,由于规模较小,通常适用“除此之外的情形”,同骨干网运营商“自行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费用”。由于体制和市场竞争等原因,小型接入商的结算标准往往低于中型接入商,于是,中型接入商可以通过从前者那里购买流量来节约成本,这在业内被称为“流量穿透”。

  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其各省公司对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加以清理。迄今为止,已有铁通、长城宽带、地方广电机构及民营互联网接入商遭受冲击,导致包括中国铁通在内的一些接入商出现大规模断网事件,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型接入商与骨干网运营商之间的矛盾。

  有媒体引述中国电信内部材料估算,采用“流量穿透”,可以使接入商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按照工信部2010年9月的统计,全国1.2亿宽带接入用户中,电信占51%,联通占39%,铁通(中国移动)占6%,广电占4%。 据此估计,在2010年时,如果铁通和广电运营商全部采用“流量穿透”,一个月可节省成本3亿元;反过来,一旦“流量穿透”被封杀,接入商的成本也将相应提高。

  中国消费者宽带使用价格较高、速度慢也是事实。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1兆/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倍~4倍。

  调查意义很大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到底是否垄断,虽然发改委官员已经表态,但在该新闻被报道后,工信部主管媒体《人民邮电报》便从四个方面驳斥了央视的观点,该文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为题,对央视发出质问: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新闻素养丢掉了吗?

  此文于11月11日发表之后,引起舆论普遍关注,有舆论认为,这也是国家推进三网融合以来广电与电信两大部门和利益集团纠结矛盾的一种反映。

  可以说,此次反垄断调查把广电和电信两大阵营之间有关三网融合市场进入之争推到了台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反垄断法》起草专家李曙光表示,“现在这个事情的进展是部门之间打架,我认为最终还是要由司法机构来裁决。现在靠行政管理,怎么管?垄断就是有些部门造成的。”

  在李曙光看来,发改委通过价格去查垄断也有道理,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根本还是竞争结构没有形成。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反垄断法》实施三年以来对大型央企的垄断调查和处罚几乎无所作为,拿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祭旗”,这至少是一个信号,大型国企、中央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并没有豁免权。

  国内电信专家高红冰认为,发改委的处罚如果最终得以下达,意义非常重大。这是国内《反垄断法》出台三年后,对国有企业第一次实施反垄断的处罚,因为反垄断法的精神核心就是让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有所约束,而不是肆无忌惮地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从这一意义上讲,发改委的这次反垄断调查无论怎么肯定都不为过。”高红冰说。

  客观公正待之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次调查显示,第一,电信与联通在这个宽带互联网中的垄断是不容置疑的;第二,它们是不是排挤竞争对手,然后去谋求垄断,这个行为和后果的确有。

  但在阚凯力看来,经过十几年来的电信行业疾风暴雨式的体制改革,一方面垄断没有彻底根除,这种垄断现象还将继续存在。但另一方面,与铁路、石油、金融这些行业垄断的程度相比,电信垄断要轻得多,至少十多年来电信资费都是在以每年百分之十几的速度在下降。

  对于央视的报道,阚凯力也有不同观点,因为广电系统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在很多方面,比如互联网业务上和电信企业有利益冲突,分别又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那么中央电视台这种报道方式是不是仅仅是不谨慎,是不是甚至有公报私仇,借着这个为由头来煽风点火,就像《人民邮电报》所讲的叫误导舆论,混淆视听。我觉得确实是值得怀疑。”

  阚凯力认为,要想解决好目前互联网宽带问题,需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第一,要增加互联网骨干网运营商的数量,现在就是南电信北联通,名义上是两家,实际上在南方和北方主要是各自一家;第二,增加骨干网运营商互联互通的点;第三,加强资费监管,一方面我们通过竞争,让大家进行市场定价,另一方面,要监管,使得批发价不得高于零售价;第四,解决好罚款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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