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致雪铁龙公关签阴阳合同 涉贪获刑5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1 15:14 来源: 法制晚报利用职权,借给公司办展会之机签订阴阳合同,找中间人“洗钱”牟利。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众媒体交流负责人金红,因职务侵占罪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金红不服上诉。记者上午获悉,该案已被二中院受理。
据悉,外企公关人员涉嫌贪腐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本市尚属首例。金红被抓后称,她如此大胆,是因为法国老总看不懂中国合同,“没怎么看就签字”。
标致雪铁龙·员工侵占
雪铁龙公关 开宝马住别墅
知情人告诉记者,金红1966年生人,曾在法国留学,其间认识了不少法国朋友。2006年1月,金红经法国朋友推荐,入职标致雪铁龙。
金红进入公关部,负责与经济类、工业类和综合类媒体以及中国汽车工业界的相关机构和意见领袖保持联系,开展各类公关活动,有权与潜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商谈合作和服务合约事宜。
该人称,金红与公司多位法国高管交情颇深。她为人高调,开着一辆宝马轿车,在北京有多处房产,包括一栋别墅。
签阴阳合同 独吞50万差价
2009年,金红因深圳智能交通展室内展会项目案发。
在该项目中,金红负责招标,她选定北京笔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对展台进行布置、装修。
2009年11月底,金红代表标致雪铁龙与笔克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款39.5万元。合同金红持一份,笔克公司持一份,但金红根本没把这份合同交回公司。
金红被抓后交代,之后她通过外甥唐某联系到他的朋友、北京开米克资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金红提出由开米克公司与雪铁龙公司另签一份展台搭建合同,实际工作还由笔克公司做,只是让标致雪铁龙把钱打到开米克公司的账上“过一下”。
金红说,这份合同与前一份合同,唯一不同的就是价款和乙方名称。前者价款是39.5万元,而这份合同价款为89.5万元,差价50万元是她的“利润”。
开米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事后作证称,她这么做只是为了帮金红的忙,标致雪铁龙公司的合同款打过来以后,开米克公司再支付给实际干活的笔克公司。
金红的外甥唐某则称,开米克公司与标致雪铁龙公司的合同,当时舅妈金红只拿来了盖着标致雪铁龙公司章、签字的最后一页,让他拿着到开米克公司盖章。唐某说,当时他想让舅妈把整份合同给自己看看,但碍于情面没好意思说出来,便径直找到张某盖章了。
之后,金红将她代表标致雪铁龙与开米克公司签订的合同交回公司财务部门。标致雪铁龙公司通过转账支票分两次给开米克公司付款89.5万元,金红随后让唐某通过开米克公司将其中的39.5万元支付给笔克公司,差价50万元据为己有。
领导是老外 不懂中国合同
如此欺上瞒下,难道不怕穿帮?
受审期间,金红向民警解释:“我的上级、公关部经理乐万年是法国人,不太懂中文。之后我又把合同报给老总博毅审批,他也是法国人,也看不懂中国合同,没怎么看就签字盖了章。”
2009年底,标致雪铁龙公司进行内部财务审计。金红说,当时公关部经理乐万年忽然发现,合同上的乙方是开米克公司,而在他的印象里,他去现场视察时看到的工作人员都来自“笔克公司”。标致雪铁龙随即与笔克联系,得知金红与笔克公司签过另外一份合同,价款是39.5万元。
公司领导随即找金红谈话。见“骗局”已经穿帮,金红只好认错,将钱款退回公司,并于2010年1月18日离职。
标致雪铁龙·东窗事发
私自截经费 案发前忙退还
金红离职后,标致雪铁龙对金红在职期间经手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在多个项目中发现疑点。而此时金红已经“失踪”,标致雪铁龙随即报案。2010年12月,金红被警方抓获。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金红在负责标致雪铁龙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中心签订、履行“中国道路交通伤害流行趋势及影响因素专题科研课题”协议的过程中故伎重演。
金红代表标致雪铁龙与慢病防控中心签订的合同中,标致雪铁龙约定提供的科研经费为20万元,前期提供60%。但金红通过欺骗手段,瞒着慢病防控中心私自将科研经费提高到40万元。
标致雪铁龙“如约”付给慢病防控中心前期的60%资金,已达24万元。金红将12万元按照原来约定给了慢病防控中心,剩下12万元据为己有。
为掩人耳目,这次金红还是先将资金由标致雪铁龙打到开米克公司,再由开米克公司支付给慢病防控中心。对方财务提出质疑后,金红发来证明,称开米克公司是雪铁龙集团的服务公司。
东窗事发被迫离职后,金红为掩盖上述事实,冒用标致雪铁龙公司的名义与慢病防控中心签订追加研究经费20万元的补充协议,之后“顺理成章”地将自己侵吞的12万元支付给该中心。但几天后,标致雪铁龙公司人员找到慢病防控中心了解情况,金红再次“穿帮”。
一审已判决 女公关获刑5年
金红被检方公诉时,还被指控有另外两起犯罪事实,但最终由于证据问题,这两起事实最终没有被法院认定。
2011年11月28日,一审法院认定金红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金红归案前已将涉案款退回公司,当庭部分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金红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中院如今已经受理此案。
至今,天涯论坛上还有举报金红涉嫌腐败的帖子,落款时间是2010年3月。其间有记者发现帖子后向标致雪铁龙公司求证,被告知“不知情”。
标致雪铁龙·专家分析
管理专家:洋高管更容易相信员工
著名人力资源专家乐载兵表示,外企之所以要派本国人员担任高管,是出于提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战略地位,增强子公司在中国执行力的考虑。
大量具有母公司背景的“洋高管”在跨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担任高管,一般会带着母公司的感情,能提高母公司策略在中国市场的执行能力,提升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的战略。中国子公司如有损害所在国利益的行为,也将受到遏制。
但同时,洋高管也有管理弊端。公司战略管理专家孙树杰表示,外企派驻中国的洋高管,大多习惯外国的约束方式,包括法律约束与职业道德约束,很多“红线”绝对不去触碰,比如职务侵占行为。
而他们相信,中国员工也不会触碰这些“红线”,也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水平,所以往往不会仔细验看手下提交的文件。而这种企业内部的管理漏洞,就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业内人士:外企用代理公司图方便
某外企一位中层管理人士表示,外企通常都有非常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对“吃回扣”等现象严格禁止。
但是这些在国外“靠产品生存”的企业,进入中国后渐渐被“本土化”。
“来中国做生意就要立足国情。所以,每个负责对外业务的外企员工,身边可能都有一个或多个像开米克这样的‘代理公司’,它们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洗钱’,让外企摆脱‘回扣’等灰色问题的嫌疑。本案中虽然标致雪铁龙是甲方,不存在回扣问题,但正是由于这些‘代理公司’的存在,给了金红这样的人很大的便利条件。”
该人表示,大部分外企都有着弹性的定价体系,尺度给到前线销售和管理人员。
长期如此,公司高管会对成本问题有所忽略,因此才“没怎么看就在合同上签了字”。
这位管理人士认为,外企腐败案的出现,都是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个人手里所致。 “如果决策由团队完成,就会降低腐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监督作用。”他说。
他表示:“这其实反映出了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企业的控制与效率的矛盾。企业要讲究效率,就不能控制太死。但也应加强内部管控,如内部审计等。”
本版文/记者 闫新红 实习生 毛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