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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允许国有出版传媒跨所有制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16:41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胡建辉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引进具备资质的非公文化企业作为其部门参与出版活动;允许出版传媒集团控股或参股成长性较好的非公文化企业,实现跨所有制发展等。

  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出版传媒集团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推进股份制改造,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允许有序引入非公有制资本;鼓励出版传媒集团之间通过联合重组、参股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鼓励智力、版权、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引导和规范国有出版传媒集团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开展产品合作、项目合作、资本合作。

  指导意见鼓励出版传媒集团通过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业务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地区发展;鼓励出版传媒集团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跨行业发展。支持主业突出、具有品牌优势的专业性出版传媒集团走特色经营之路。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与广播电视、电信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

  指导意见支持有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兼并、收购境外有成长性的优质出版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支持出版传媒集团拓展国际传播渠道。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即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制定和落实出版资源向出版传媒集团倾斜的政策;加大对出版传媒集团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出版传媒集团拓展融资渠道;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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