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售假农民罚金2151万元变199万元 仍上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9:54 来源: 荆楚网-楚天金报郴州售假农民“天价罚金”缩水九成多
2151万元变199万元 仍嫌太重已决定上诉
楚天金报讯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 昨天,备受关注的郴州农民李清销售“山寨版”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重审结果出炉:李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4年半,罚金199万元。虽然罚金数额比原来的2151万元少了九成多,但李清夫妇仍然“嫌多”,已决定上诉。
李清因在郴州销售假冒“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品牌的羊毛衫,2010年12月15日被鄂尔多斯警方抓捕。鄂尔多斯中院根据假货的“吊牌价”总额,计算出2151万元的“天价罚金”。但李清一直声称,假货每件进价仅百余元,4个月只卖出400多件,得款仅6万余元,两千多万元的罚金实在承受不起。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天价罚金”引发一片争议。2011年年末,内蒙古高院撤销对李清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昨天上午,李清的妻子李红英接到代理律师王福奎从内蒙古打来的电话,告知重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尽管判决的罚金减少了九成多,李红英还是吓得目瞪口呆,“我们夫妻如何拿得出这么多钱呀?”“当天警察进市场搜查时,大批销售假冒羊毛衫的老板弃店逃跑,警察将所有查处的假货都算在我丈夫的头上,”对于假羊毛衫的数量,李红英如此解释,“我们那么小的店子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件衣服。”
王福奎律师介绍说,李清提出的“立功表现”(即供出造假人周金柱)未被法庭采纳。法庭上,公诉方出示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捕制造假冒商标者周金柱的经过,说是根据派出所暂住人口信息将周金柱抓获。“如果我丈夫不提供周金柱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办案人员绝对抓不到周金柱,周金柱造假这事情又没写在暂住人口信息栏里。”李红英说,“我丈夫肯定有立功表现”。
李红英告诉记者,自己第二个小孩已经7岁了,但还没有上学,“出了这个案子后,我四处借钱,现在欠了二三十万元,可重审判决的罚金仍然是天文数字。希望案子能早日了结,好让小孩早日上学。”
李红英表示,将继续委托代理律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递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