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5日 15:33 来源:法制日报
立案1700多起索赔标的超两亿元
本报记者万静
发生在去年9月21日的“信宜紫金溃坝”事件,一度引起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随着民事赔偿进入司法程序,逐渐沉寂下来。
溃坝事件发生七个月了,当地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如何?诉讼有哪些进展?近日,记者到广东省信宜市进行了采访。
受灾群众期盼早日获赔
受灾严重的钱排镇达硐村和双合村,曾是典型的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粤西小山村。
而当记者4月18日踏上这片土地时,呈现在记者眼前的不是绿油油的稻田,而是覆盖着厚厚沙土的荒地。
发生洪灾的钱排河从双合村中间穿过,河水已被拦截。由当地水利部门组织的施工队,正忙着清理河里的淤泥和沙土,两岸的河堤也在加固加高中。
临近村庄的路上到处是尘土飞扬,各种卡车拉着建材穿梭来往,街道边堆着盖房子用的沙子和红砖。本应忙着春耕的村民们,却在忙着修建自家被洪水冲垮的房屋。
谈起那场洪灾,村民们至今心有余悸。“就像从天上往地上一下子扣了一大盆水,跑都来不及。”村里十几米高的电线杆上还挂着当初洪水经过时带来的垃圾残留物。
双河村,位于同样垮坝的石花地水电站大坝下游,这个村子的村民李文荣(音)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三位亲人,他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况:“只听得一声巨响,还没等人反应过来,洪水已经到家门口了。”当时的老李一手抱着六岁的外孙女,一手搀着年迈的老娘,后面还跟着妻子。可洪流太急了,转眼间外孙女、老娘和妻子就被水冲走了,而他自己因为紧紧抱着一根电线杆幸存下来。而今的老李经常一个人看着原来拍的全家福相片,暗自垂泪。
如今,饱受灾难创痛折磨的当地村民们,心态已渐渐恢复平和理性。眼下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尽快拿到赔偿,尽快盖起盖了一半的房子,恢复正常生活。
但当记者问起赔偿的情况,他们的脸上都一片茫然,他们说只知道政府替他们将溃坝的责任者——信宜紫金等单位告上法庭,由政府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团,让他们填写损失报表,其他则知之甚少。
紧锣密鼓提起诉讼
“9·21”事件发生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成因和责任进行了调查和勘验,结论认定,该事件是一起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台风“凡亚比”引起的超200年一遇的强降雨是导致发生溃坝的诱因;尾矿库排水井在施工过程中被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企业对尾矿库运行管理不规范,是导致洪水漫顶、尾矿库溃坝的直接原因;尾矿库设计标准水文参数和汇水面积取值不合理,致使该尾矿库防洪标准偏低是导致溃坝的间接原因。因此,在责任认定上,信宜紫金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设计、监理、施工安全评价单位对尾矿库溃坝分别负有责任。
调查结论还认定: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产生的洪水对下游石花地水电站溃坝具有直接和决定性影响,是导致石花地水电站拦河坝漫顶溃坝的直接原因。同时,石花地水电站拦河坝也存在业主未按设计完成施工、擅自降低库容量、未经竣工验收就发电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后未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问题。
根据广东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要引导灾民合法合规地向信宜紫金索赔”的指示,在信宜地方政府引导下,受灾村民将以信宜紫金为首,包括尾矿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信宜紫金股东等六家单位告上法庭。据信宜市官方披露的数据,目前信宜市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的索赔诉讼有1725起,涉案标的高达2.98亿元。
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
据记者了解,受灾群众提起诉讼后,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等分别向信宜市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上述被告认为:信宜市法院受理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人数众多,被告6个法人单位分布在不同的省份,全部诉讼请求超亿元,数额特别巨大。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新华网、水利部官网等全国媒体均对事件进行了持续报道,在广东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本案应由广东省高级法院管辖,信宜市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显然无权管辖本案。部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现已被信宜市法院裁定驳回,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对信宜市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已提起上诉。
石花地水电站被追加为被告
广东省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结论也同时提到了石花地水电站问题。认定结论指出:“石花地水电站拦河坝也存在业主未按设计完成施工、擅自降低库容量、未经竣工验收就发电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后未经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问题”。在“9·21”溃坝事件中,位于信宜紫金下游的信宜市石花地水电站也发生了决口、溃坝,且此次溃坝事故中死亡的22人中,有17人位于该水电站的下游。
据此,上述被告向信宜市法院申请追加石花地水电站及其投资合伙人为被告,信宜市法院已裁定将石花地水电站及其投资合伙人追加为被告。
据了解,为防止在今年汛期持续的降雨或上游汇集的雨水冲毁石花地水电站溃坝后现场遗留的痕迹,造成证据灭失,被告已申请法院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对石花地水电站大坝残体及溃坝现场和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情况进行勘测,以保全相关证据。同时,信宜紫金已申请法院对信宜市石花地水电站的溃坝原因进行技术鉴定。
法院坦言“压力确实很大”
在面对原告数量如此众多、案件数量如此庞大、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错综复杂又备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对于审判人员不足百人的信宜市法院,无疑具有挑战性。4月20日,信宜市法院副院长张肖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压力确实很大。”
张肖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系列索赔案件是由多个侵权主体构成的混合过错型侵权案件,表现的主要焦点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厘清及责任划分三方面。
“9·21”溃坝事件导致的死亡人数有22人,其中位于尾矿库之下钱排河支流的达垌村5人,而位于尾矿库下游5公里以外,在石花地水电站之下的双合村却死亡17人。
据此,信宜紫金认为,石花地水电站水库溃坝是造成双合村等下游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
据了解,信宜紫金已请求调查组和人民法院对石花地水电站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进行调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石花地水电站残留坝体进行质量鉴定及溃坝原因进行推演分析,以明确和追究石花地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相应责任。
赔偿调解考验各方诚意
信宜法院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告知记者,系列索赔案件将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普通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为6个月,而系列案件涉及案件数目有1725件,照此计算,全部审结至少需要五年以上。
对于记者提出的“审理这么多案件得审个三五年”的担心,张肖先表示,应该不会那么长,如果确定由信宜法院审理系列索赔案,法院会尽可能抽调全部审判人员参与审理工作。虽然很有自信,但他也表示调解或庭外和解,无疑是解决目前索赔系列案件的最有效渠道。
据记者了解,信宜紫金目前缺乏现金和可直接变现的资产,且有两亿多元的债务。信宜紫金已决定整体出售银岩锡矿资产(含采矿权),优先用于受灾群众理赔。此前,紫金矿业还向信宜市民政局捐赠5000万元,帮助银岩锡矿矿区下游受灾群众的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信宜紫金经理陈小宁向记者表示,公司非常希望灾民能尽快得到赔偿,如果可能,会尽快和有意愿的灾民达成庭外和解,以推动系列索赔案件的顺利进行。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信宜市政府也希望此事能尽快解决,让受害者尽快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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