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首个药品流通专项规划发布

2011年05月06日 04:10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昨天,商务部门发布我国首个药品流通行业专项规划——《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下简称《纲要》)指出,力争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有所提高。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由于长期实行的以药补医体制等体制性弊端,以及药品定价、采购和医保支付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上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市场竞争不充分、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导致药品流通行业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针对问题,《纲要》提出,未来5年,我国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更加健全。骨干企业综合实力接近国际分销企业先进水平。

  而《纲要》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38.8万多家。这些药品流通企业中大多数是中小企业,2009年,药品百强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全国药品批发销售总额的70%。百强连锁企业销售额占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39%。

  为实现上述目标,《纲要》确定了八大任务,包括加强行业布局规划,健全准入退出制度;调整行业结构,完善药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创新药品营销方式;健全行业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推动企业诚信自律;统筹内外两个市场,形成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据了解,《纲要》发布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划,将《纲要》内容落到实处并给予保障措施,如改善融资环境,鼓励企业利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上市融资、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等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支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建立国内药品流通人才培训机制,支持和鼓励药品流通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