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6日 15:34 来源:法制晚报
有关负责人多次公开表示“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本报讯(记者 曾佑忠)因散布涨价信息导致部分城市出现抢购日化产品,联合利华“吃”到200万罚单。国家发改委上午公布上述处罚结果。
发改委上午表示,现已查明,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自2011年3月21日开始,多次接受多家新闻媒体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
发改委调查指出,这些行为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发改委表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有关价格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发改委指出,日化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调整价格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恶意发布涨价信息试探市场反应,与竞争对手默契串通协同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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