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9日 16:36 来源:燕赵都市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邢云)不久前,甘蓝、芹菜等蔬菜价格大跌,社会纷纷伸出援手,尽力帮助蔬菜外运,以减少菜农损失。然而,近日邯郸一位蔬菜个体经销商老许却屡屡抱怨,他的运菜车在20多天里被处罚 3次,一共罚款500元,“满车蔬菜的纯利润也不过100元”。
老许家住邯郸县尚壁镇徐许庄,一直靠经销蔬菜维持生计。每天凌晨三四点,他驾驶一辆农用三马运输车,从家里出发到曲周牛屯或永年蔬菜批发市场收购蔬菜,装满车后回家,次日一早再行驶100多公里,将蔬菜运至峰峰一个小镇贩卖,从中赚取差价。
老许说,60袋甘蓝就可以装满运输车,按照目前利润测算,一袋甘蓝仅能赚2元钱。倘若把菜卖完,返程时再拉些峰峰当地的腌菜缸,一来一回,扣去油费等开支,仅赚100元左右。虽辛苦些,但他每月也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不过,他近来发现,村里跟他一起做蔬菜经销的人越来越少,“利润低是一方面,大家发现,手里接到的罚单多了起来。”
除了必需的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老许还有“绿色通行证”。据老许介绍,第一次被处罚是4月22日,在邯郸市南环路285医院附近,因为车牌照上有一根支架,被罚200元,同时驾驶证扣6分。回家后,他立即将支架锯掉了。第二次是4月27日,在邯郸市中华大街与南环路口附近,因误走禁行线被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是5月6日,在鸡泽县曹庄附近,由于“实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
老许说,交警部门对他进行处罚,肯定有法律依据,他表示认可,接受处理,也都按时缴纳了罚款。但是,他也希望有关部门在执法时,可否再人性化一些,比如先行“口头警告”,他定会立即改正。如果“一刀切”地给人开罚单,菜贩们就吃不消了,“再这样下去,我只好歇业转行了”。
邯郸市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无可厚非,但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首先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则会给人以人性化执法的“好感”,而若交通一违章,交警就罚款,虽也可以达到教育司机的目的,但不免让人“反感”,觉得执法初衷变了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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