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9日 16:50 来源:深圳商报
二三线城市房价依然涨势逼人
【据新华社上海5月18日电】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了4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环比价格涨幅均未超过1%。
对上面的数据,可从三个角度加以解读:从一线城市看,环比涨幅有所增加,有待观察;从二三线城市看,不少城市同比上涨较快态势仍然存在,需加警惕;从统计结构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明显小于“新建住宅”,联想到各地此前公布的今年房价控制目标,一些城市房价可能因成交结构变化而在统计上“被降”,值得提防。
其一,一线城市方面,4月份,北京、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指数为100.45,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3月份上涨了0.45%,增幅比3月份提高了0.32个百分点,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明显。
其二,二三线城市方面,不少城市房价同比较快上涨的态势仍然存在。1~4月,70个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超过5%的城市各月分别有44个、45个、42个和38个,均为二三线城市;虽然数量逐月减少,但与一线城市相比依然“涨势逼人”。4月份,丹东以11.3%的涨幅领涨,而排名第五的吉林涨幅也有8.5%。
个别城市房价连月保持高速上涨。比如,1~4月丹东的新建商品住房同比涨幅分别高达12.3%、14.3%、15.4%和11.3%,2月份以来更是连续三个月涨幅位列70个城市之首。事实上,在二三线城市中,涨幅连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比比皆是。
其三,统计结构方面,相比“新建商品住宅”,4月各地“新建住宅”的涨幅要温和许多。
在今年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中,“房价”内涵存在差别,包括“新建商品住房”、“新建住宅”甚至“新建商品房”(除住宅外,还包括商办物业)。比如,“新建住宅”除新建商品住宅外,还包括动迁安置房、限价房等各种价格较低、波动较小的保障性住房。随着后一类住宅的加快推进和供应,楼市成交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由此,“新建住宅”的均价将明显被拉低,其涨幅也将“不出意外”地得到“有效控制”。但同时,购房者的感受可能会与统计部分的结果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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