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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获批

2011年05月26日 03:08 来源:东方早报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了《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下称《方案》),同意天津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

  航运

  早报讯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昨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透露,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了《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下称《方案》),同意天津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四个方面的政策创新试点。

  崔津渡说,该《方案》在探索东疆保税港区试点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准予金融租赁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项目子公司,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继续管控模式;鼓励东疆保税港区按规定纳入国家指标计划;对国内租赁公司或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从境外购买飞机在东疆保税港区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对东疆保税港区的项目子公司,满足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发展目标是,用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航运融资、航运交易、航运租赁、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有关人士称,《方案》在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以及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等发展国际航运业的关键环节,给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政策支持,是中国目前在国际航运业和租赁业发展中,支持力度最大、政策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的方案。

  据了解,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自2007年底开港以来,港口功能不断完善和拓展。截至目前,累计已有注册企业500余家,已注册90家租赁公司,逐渐形成以飞机、船舶为载体的融资租赁平台;已注册和正办理注册的航运公司达28家,形成航运产业聚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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