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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废弃家电处理基金拟下调 企业或成为买单者

2011年05月26日 09:54 来源:杭州日报

  近日出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最新稿,让有关企业松了一口气。新确定的征收标准下调,每台电视机15元、电冰箱12元、洗衣机7元、房间空调器7元、微型计算机10元。  新旧标准对比

  类别 原标准 新标准 单位

  电视机 20元 15 台

  电冰箱 15元 12 台

  洗衣机 7元 7 台

  房间空调器 10元 7 台

  微型计算机 20元 10 台

  企业成本或加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条例的重要配套法规,《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由于基金的收取对象是生产厂家,所以此举备受家电企业的关注。

  在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五类电器电子产品被纳入征收范围。这就意味着,这五大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口收货人或代理人将根据其销售量,按季度向相应的征收机关缴纳基金。

  记者为此采访了杭州本地的家电厂家。“目前还没接到收取处理基金的通知。如果处理费用今后由厂家承担,无疑将增加企业产品的成本。”华日冰箱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厂商以旧换新回收的旧家电,都统一交给政府部门认定的回收处理公司处理,政府给予回收企业相应的补贴,一般是每台几十元,生产厂家并不需要另外付费。而以旧换新等国家刺激政策一旦结束,采取此类征收处理基金的做法,肯定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新的挑战。

  标准下调企业松口气

  与原先提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的征收“门槛”已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据最初的征求意见稿,征收标准为:每台电视机20元、电冰箱15元、洗衣机7元、房间空调器10元、微型计算机20元。对此,杭州市家电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认为,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还是培养企业的环保观念,而不是给企业增加额外的负担,此次普遍下调征收标准可能也体现了这一点。

  记者简单地算了一下账。以华日这样年产100多万台冰箱的规模为例,按每项台冰箱征收12元计,企业一年需支出1200多万元的处理基金。而如果按照每台电冰箱征收15元计,就需多支出300多万元处理基金。与10多亿元的年销售额相比,这省下的300多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影响

  产品涨价可能性不大

  西湖数源的有关人士认为,新政直接带动产品涨价的可能性不大。这是因为,一方面,彩电的液晶屏、冰箱空调的压缩机、洗衣机的马达等关键部件的成本对产品销售价格影响最大,而十多元的处理费用在产品售价中的占比并不高;另一方面,目前家电行业的竞争几乎到了白热化程度,贸然提价很可能影响销售,生产厂家谁都不愿当这个“出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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