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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维斯楼能不能晒晒账本

2011年05月25日 10:36 来源:杭州日报

  初中时候,学校忽然盖起了一幢大楼,挺拔、气派,楼梯还是旋转的,落成仪式时,红盖头揭开后,才知道这幢楼叫逸夫楼,是香港慈善家邵逸夫出钱给造的,为了让祖国的花朵更加好好学习。随着慢慢长大,频繁进出邵逸夫造的体育馆、医院、教学楼……发现这位邵逸夫老人还真是不错,捐资建设的公益场馆居然如此之多。

  惠州企业家杨勋同样学了回“邵逸夫”,用自己经营几十年的品牌“真维斯”冠名了清华第四教学楼,却遭来网络恶评一片。我想,原因不外乎公众对“三流”品牌“真维斯”心存偏见,百来块的牛仔裤竟然套上了百年学府,这简直不可思议。不然为什么前些年全球最大广告传媒宏盟集团命名清华新闻学院为“宏盟楼”,以及日本罗姆株式会社命名清华电子工程系主楼为“罗姆电子工程馆”时,就不存在这种争议呢?

  当然,这种出于感情的道德情绪,即便是出离愤怒,也不能阻止“真维斯”亦商业亦公益的行为。商业何处?很多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真维斯”算是傍上了清华这块“户外广告牌”;公益何处?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由捐赠人单独出资或主要出资的工程项目,可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也就是说,高校接受捐赠并作适当的冠名,本来就无可非议,即便从公益的表象而言,为什么非得是“陈光标楼”或者“曹德彪楼”,才能被公众接受呢?只是按照“真维斯”现在的体量,一定要他做到像邵逸夫老人捐赠的那样遍地开花,无异于是逼迫他“裸捐”,甚至成为“负翁”,这也不符合公益“达则”适才“兼济天下”的本意。

  只是此次“真维斯”捐赠数额成谜,以商业秘密为托词,却始终让人费解。按理说,公益事业就应该做得光明正大,既然选择了不像雷锋叔叔一样,做好事不留名,那么,冠名教学楼的金额以及背后的账本,是不是也能够晒一晒?和以往相比,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此次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有29个项目在筹集资金,其中14个为院所、中心或者博物馆、实验楼等楼宇,冠名捐赠金额共7.5亿余元。”——借百年清华的名望,这笔预算中的捐赠金额,应该不会落空。只是这笔公益款的走向,清华得尽快拿出账本来,怎么花,为啥而花,都应一一详尽地列出明细账公布于众,这不仅对捐赠者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对自身而言,亦是一种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大度姿态,方不失百年名校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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