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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狮暴力传销致人死亡

2011年05月28日 15:46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粤闽警方合力抓获五名涉案人员,揭开这一非法传销组织凶残迫害不从人员的黑幕

  4月24日,梅州城区一垃圾中转站惊现一具无名男尸,梅州市梅江区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全力侦查,发现这起蹊跷的命案是活跃在梅州城区的“天津天狮”一个组织严密、手段凶残的非法传销团伙所为。本月22日,广东警方在福建警方配合下将作案后潜逃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凌晨垃圾站旁,惊现离奇男尸

  4月24日凌晨4时44分,有梅州市民报案称,城区东山大桥南端的垃圾中转站附近发现一疑似死亡的男子。民警火速赶到案发地,发现一50多岁的男子瘫坐在地上,已无生命迹象,体表无明显的伤口,现场也没有打斗拉扯等痕迹,给人第一感觉是流浪人员正常死亡。但民警发现男子衣着整齐、脚部干净,不符合流浪人员的特征。

  法医尸检发现死者胸部多处骨折,疑似遭到撞击或钝器击打,警方于是判断外加暴力是致死的主要原因。通过综合分析现场情况和尸检报告,民警推断案发现场是第二现场。

  专案组经过大量调查取证,终于查明死者是刘某(男,54岁,广东省乐昌市人)。证实了刘某之死与一个非法传销组织有关,并初步锁定了嫌疑对象。

  本月21日凌晨,专案组在掌握了嫌疑人落脚点后,立即驱车前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市区一出租屋内抓获杨某发(男、30岁、湖南人)、谭某浪(男、21岁、四川人)、张某文(男、32岁、贵州人)等三名嫌疑人,随后办案民警又循线将嫌疑人孙某(男、25岁、湖南人)、郭某(男、20岁、四川人)抓获。

  应聘车间主任,被强索“加盟费”

  经过审讯和调查取证,案情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五名嫌疑人均属于所谓“天津天狮集团”这个非法传销组织的成员,该“集团”没有任何实物产品,专门靠骗取务工人员加盟,发展“下线”,强行收取受骗人的“加盟费”(购买“产品”费)维持运转,其“产品”只是一个凭空捏造出来的空泛概念。

  在这个团伙中,孙某是梅州地区的“大主任”,手下有两个“主任”,分别是谭某浪和郭某;在“主任”下面设有“老板”,即杨某发和张某文。此外还有两个人物,分别是天狮集团“大头目”谢总和负责协调联系“主任”和“老板”的“管家”谷某昌(两人均在逃)。

  案发前,谷某昌邀请老朋友刘某(即死者)前来梅州应聘高薪的车间主任,刘某于4月19日乘车来到梅城。一到梅城,刘某就被带到江南路一出租屋(此处归谭某浪管理),不仅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且身上的手机、财物也被“统一保管”。接下来的时间里,刘某遭到了对方的反复“洗脑”,要求其加盟“天狮集团”,并逼其向家里要钱作为“加盟费”。

  4月22日,对方强迫刘某讲出其身上携带的银行卡密码,经过银行刷卡验证后,证实其中一张卡密码有效,另一张卡的密码有误,便怀疑刘某撒谎。孙某与谭某浪从刘某的银行卡内取出11200元。

  上线指令“教训”,暴力殴打致死

  4月23日17时左右,谭某浪多次向刘某做“思想工作”,逼问刘某另一张银行卡密码,结果依然有误。向“大主任”孙某汇报后决定派其他传销窝点的人员杨某发、郭某、张某文前来教训刘某。当晚7时左右,杨某发等采用拳打脚踢等残忍暴力殴打刘某头部、胸部、腹部等。其间,有传销人员也做起了“帮凶”。殴打十多分钟后,刘某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几名参与殴打刘某的传销人员慌了手脚,赶紧为刘某换了干净衣服,并拨打“120”谎称是亲属昏迷,后经医生检查,证实刘某已死亡。

  孙某意识到大事不妙,打电话请示“谢总”,并按“谢总”的指示立即将同屋的其他传销人员转移,同时待夜深时组织其他嫌疑人将刘某的尸体背到江南垃圾中转站附近抛尸,随后一起潜逃至福建龙岩,直至被抓获。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向梅江区警方供述出他们非法传销的暴力黑幕:在这个非法传销组织中,据说“上面”有统一规定,交不出钱,拉不来人,就会遭到传销上线“教训”的指令,即对被骗传销不从人员进行暴力殴打。

  羊城晚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郑纯兴 梅公宣 摄影报道 (发自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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