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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金管局:2013年起在港实施巴塞尔协议III

2011年06月02日 20:52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2日下午消息 香港金管局今日宣布,将于明年起实施巴塞尔协议II的优化措施,以及从2013年起分阶段实施巴塞尔协议III,以加强资本及流动资金的监管,从而提升银行体系承受冲击的能力。金管局称,香港的银行资本充裕,符合新规定并不难。

  为了加强巴塞尔协议II的监管框架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显露的不足之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7月、2010年12月及2011年1月分别公布了有关巴塞尔协议II的多项优化措施以及巴塞尔协议III,以提高现行的资本要求及推出新的全球流动资金标准。

  香港金管局今日表示,将全力支持巴塞尔委员会所公布的改革方案,认为该方案能加强资本及流动资金的监管,从而提升银行体系承受冲击的能力,因此计划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巴塞尔协议II的优化措施,以及从2013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巴塞尔协议III。

  金管局发言人表示,香港的银行资本充裕,截至今年3月底,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为1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5%,相信要符合较为严格的巴塞尔协议III的资本要求,以及遵守新的流动资金标准,并不会有太大的困难,并且不会因为新标准而有集资需要。

  发言人指出,大部分的银行在过渡期内不会出现问题,只有部分银行可能需要调整各自的流动资金结构或流动资产的组合。她表示,因香港在优质外币流动资产上有丰富的供应,以增加优质的外币流动资产来提高资本状况较为合适。

  金管局目前正在就实施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改革准备相关的法例修订内容,并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立法会提交对现行《银行业(资本)规则》及《银行业(披露)规则》的修订,并将于2011-2012立法年度内提交对《银行业条例》的修订,以实施巴塞尔II的优化措施及巴塞尔III。

  有香港银行界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香港银行的一级资本主要是由普通股组成,并且目前银行业总体的资本水平高过巴塞尔协议III的新要求,因此实施新的标准对香港银行业的影响不会太大。巴塞尔协议III将从2013年至2019年期间分阶段实施,业界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进行缓冲和适应,相信能进行逐步调整。

  但仍有业界人士对实施新方案有所忧虑,认为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重复计算和高估风险的问题。此外,银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大幅度的系统开发才能确保遵守相关的修订,使银行在系统更新上增加成本。虽然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众望所归,但在短期内可能会影响银行的利润水平。(晓莹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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