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07:53 来源:北京日报
本市7个山区县1075万亩生态公益林完成确权,150万农民成为股东
本报讯(记者王海燕)农民护山林,政府给补贴。昨天,平谷区首批生态效益补贴在镇罗营镇桃园村发放。333名生态林股东领到了总计6.8万元的补贴资金。记者从市林改办了解到,本市林改工作目前已接近尾声。150多万山区农民将于年内领到4亿余元的生态效益补贴资金。
本市于2009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占集体林地绝大部分的山区生态公益林,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被“均股到户”。农民从真正意义上成为集体林地的主人。
作为林改的配套措施,本市建立了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每年,市区财政拿出4亿余元,对全市山区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按照每亩每年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补贴的60%即24元直接发放给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的农民,补贴的40%即16元由区县林业部门统筹安排,用于生态林的抚育。
桃园村拥有生态公益林2836亩,按政策一年可获得6.8万元的直接补贴资金。此前,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桃园村产生了333名集体生态林股东,总股份数374.5股,平均每名股东每年可获得补贴资金181元。
“补贴标准不会一成不变。”市林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碳汇量的增长情况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态效益补贴标准每5年会进行一次调整。
截至目前,全市涉及林改的3298个村中,已经有3220个村完成了明晰产权、确立主体的改革任务,确权林地1252.1万亩,占总面积的94.1%。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和延庆等7个山区县,1075万亩山区生态公益林的确权工作全部完成,150多万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
从本月起,7个山区县陆续为农民发放生态效益补贴。预计年底前,4亿余元生态效益补贴将全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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