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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南京机场高速收费 批文手续完备

2011年06月21日 14:48 来源:扬子晚报

  作为“第一被告”,江苏省物价局是当初机场高速收费标准的发文单位之一。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不知南京市民黄乃海要状告物价局一事,不过他们认为当初发文批复机场高速收费标准手续也是完备的。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1997年机场高速开通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三家一起发文批复了南京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当时的标准即为小车20元/次。后来,省里先后也发过几次文,对机场高速的收费进行明确,其中一个是关于匝道收费取消的文件。“这么多年,机场高速一直执行的是最初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动过。”

  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当初批复机场高速的收费标准,也是严格走程序办手续的。目前,国家五部委已经部署对全国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省物价局将与省交通厅进一步商量加快落实五部委通知精神,严格按要求对全省所有收费公路情况一一排查。不过,对于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是否违规,是不是过高,交通和物价部门均表示要等调查后才能有结论,届时也会一一向社会公众作出明确交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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