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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乃海诉状要求机场高速单次收费20元降为11.6元

2011年06月22日 11:46 来源:扬子晚报

  备受关注的南京机场高速收费之争又有新进展,昨天下午,在省内外多家媒体的见证下,南京著名维权人士黄乃海将一式三份的行政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交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法官翻看诉状后提出,“判令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这一诉讼请求不够明确,黄乃海接受建议,当场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要求省物价局依法查处南京机场高速建设管理处违法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将单次收费价格从20元降至11.6元。法官收下了材料,能否立案还有待行政庭审查决定,估计一周内能有答复。

  下午1点50分,记者赶到南京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还没到上班时间,紧闭的升缩门前挤满了媒体记者,黄乃海跟他的律师正被记者们围着接受采访。“本案的关键是立案,如果能立案受理,胜诉的把握性还是很大的。”黄乃海的代理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之兵对着摄像机侃侃而谈,但能否顺利立案,这位律师显然没有十足把握。2009年,黄乃海曾就同一事由起诉过江苏省物价局,但被南京中院裁定不予受理,黄乃海不服,上诉至高院,也被驳回。这次起诉会被受理吗?如果法院不受理,连日来不断升温的机场高速收费之争又将如何发展下去?关注此案的媒体和市民都在等待答案。

  2点整,在律师的陪同下,黄乃海来到南京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的立案窗口,向立案法官递交诉状、证据等起诉材料。立案法官对黄乃海说:“你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到底是什么法定职责,没有明确提出,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诉求必须是明确的,你把诉讼请求进一步明确一下吧。”

  黄乃海与律师商量片刻,决定接受法官的建议,律师当场提笔,在诉讼请求一栏加了三行字:要求省物价局依法查处南京机场高速建设管理处违法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将单次收费价格从20元降至11.6元。11.6元/次的收费标准是黄乃海根据2008年审计署的审计公告计算出来的,该公告称,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标准高于本地同等级公路0.42倍。

  随后,立案法官将一式三份的起诉材料收下,但能不能立案,他没表态,他说,行政诉讼是否立案由行政庭审查决定,现在行政庭已经知道此案,很重视,估计很快就能给黄乃海一个答复。记者了解到,立案审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周。

  本报记者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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