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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财产申报制尚缺两方面条件

2011年06月23日 07:52 来源:扬子晚报

  中纪委同时表示,财产公布是有效的反腐制度,正在积极稳步推进

  综合新华社电 6月22日,中央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情况。针对热点话题,中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与中外记者进行了坦诚交流。

  吴玉良表示,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行得通、办得到,一定要有一个配套措施和一个水到渠成的环境。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有两个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吴玉良在中央外宣办新闻发布会上说,财产公布作为许多国家通行的一个反腐败制度,是有效的、管用的,中纪委对此也一直抱着积极的态度。比如《2008年-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中就规定了要对这项制度抓紧研究和论证。去年重新修订和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也做了一些规定,包括要申报个人的收入、子女配偶的从业、房产、投资等情况。可以说,这项制度在积极稳步地推进。

  吴玉良还介绍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经到了清理纠正阶段,下一步将开展重点检查,按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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