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7:54 来源:扬子晚报
按照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要求,从7月1日起各大银行34项人民币个人账户服务收费项目将被叫停。然而,旧的收费项目还没取消,部分银行收费项目却又出新招,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层出不穷。
其它诸如行政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的消息,也是不绝于耳。这番唱罢,那番登场,成为一个久治难绝的老大难问题。整治乱收费,似乎是一个无解的方程。
乱收费之根源,在于权利的不对称。以银行收费为例,所有与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保护银行的。保护没错,但保护不是娇纵,不是护犊子。保护的宗旨是为了维护银行的安全,也就是维护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保护金融秩序,但不能保护银行这种企业的暴利。但在与消费者博弈的过程中,银行占尽优势。规则的制订和规则的解释以及规则的执行,都是以银行为中心的,消费者根本没有权利对等的地位。中国的银行往往都是国有的,垄断的,在垄断的情势之下,公众的选择权已经相对被剥夺了,即便有不满,也投诉无门。指望银监会替消费者说话?与虎谋皮耳。监管机构所以对银行收费行为监管不力,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事实上处于一种“父与子”的关系当中,这样也就难免会削弱监管机构对于银行的监管力度。如此,银行怎么可能不乱收费?乱收费,收取的是真金白银,惩处措施,搞的是纸上谈兵。不收白不收,白收谁不收?
所以,整治乱收费,就成了“按下葫芦浮起瓢”。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小修小补的专项治理,只能治标。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恢复、归还消费者以及收费客体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清理修订,对规则的解释权,也应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样,“乱”字有了明确的界定,且公众具备了谈判权,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这时候,乱收费者如果胆敢铤而走险,就会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此,乱收费才会有治。
(江苏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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