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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国美该不该起诉陈晓

2011年06月25日 00:31 来源:华夏时报

  陈晓峰 北京市律师协会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国美诉陈晓发表不实言论,并以合同违约提起诉讼,似乎将已经归于沉寂的“国美战争”再次挑起。所不同的是,这次代表国美提起诉讼的黄光裕家族,并不是为了与陈晓“鱼死网破”,而是为了捍卫中国企业家最应该坚守的契约精神。为此,本报专访著名企业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晓峰先生,以期为我们梳理似乎被人们遗忘的宝贵契约精神。

   《华夏时报》:国美以陈晓发表不实言论并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为由,已经向陈晓提起了诉讼,您对此有何看法?

   陈晓峰:如果陈晓果真违反了双方签署的契约,并给国美公司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这些最终需要司法机关去裁决。

   《华夏时报》:对于发表“不实”言论的指责,陈晓称“这是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您如何评价陈晓这种辩解?

   陈晓峰:我想,陈晓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向外界“披露”国美的“家丑”,都不应该忘记他自己曾经的身份——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都应该想到自己的“不实”(或“真实”)言论所可能给国美带来的伤害(损害),都应该记住自己与国美公司还有一份契约约定。因此,这种辩解很难说是有力量的。

   《华夏时报》:有相关专家称,国美就此事对陈晓提起诉讼并非明智之举,因为没有必要再次把内斗弄成公众话题,如果真是把陈晓逼急了,他可能说更多的事情,毕竟他对国美太了解了,可能即使官司赢了,公司也输了品牌。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陈晓峰:事实上,陈晓所发表的“不实”言论,已经将国美再次推到“风口浪尖”上,也就是国美高管所说的“被妖魔化”了。这对于国美来讲,显然也是一场“品牌危机”,也当然应该进行相应的“危机处理”,只不过如何处理,是公司自己根据自身利益来考量和决定的。

   但是,如果陈晓与国美有相应的契约约定,并且陈晓违背了最为基本的契约精神,我想,如果从捍卫契约精神的角度上来看,国美的诉讼行为当然是正当的,也是可取的。因为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良好建立的基础,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都有义务去维护或捍卫。

   《华夏时报》:既然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是否说明契约精神应该存在于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之中?

   陈晓峰:当然。无论政府、企业、消费者、投资者等,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都应该坚守契约精神,唯有具有契约精神的人,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唯有具有契约精神的企业,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唯有坚守契约精神的政府,才是一个可信的政府。因为“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帝王条款”,也是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道德,必须得到遵守。

   《华夏时报》: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马云也遭受丧失契约精神的指责,但是马云辩解称他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晓峰:我相信,阿里巴巴获得雅虎投资和软银投资,以及各方合作运营管理阿里巴巴公司时,双方之间是有契约约定存在的,马云当然应该遵守这些约定,也就是应该具有契约精神,应该说,马云没有理由以“央行外资限制”为借口来抛弃诚实信用契约精神之“帝王条款”。

   虽然,马云辩解为“这是一个不完美但最正确的选择”,但是真的就是这样吗?事实上并非如此,马云完全可以在与监管部门“沟通”后获得一个符合契约精神的结果,因为监管机构绝不会让支付宝和淘宝因为牌照而猝死或休眠而死,这是因为监管机构的决策不会如此草率和荒诞。或许,2010年9月阿里雅虎股权暗战时节,阿里巴巴公司原首席执行官卫哲的“阿里巴巴集团已经不再需要雅虎”的表态,能够说明马云的一些真正的心态。

   当然,我们也能够理解马云的“无奈”处境,但是关键是看马云如何理解和坚守契约精神,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马云能够信守契约精神,也一定能够找到与雅虎和软银的妥善解决办法。

   《华夏时报》:是不是可以说,关于支付宝事件前期史玉柱的“爱国流氓说”,也是丧失契约精神的表现呢?

   陈晓峰:我相信不是丧失的问题,而是严重践踏的问题,这也说明契约精神对于我们一些企业家来说,依然是一种“稀缺资源”。

   我想,一名优秀企业家,其终极价值是能够将良好的价值文化传递给社会,而最为基础的良好价值文化就是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

   《华夏时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如果一名企业家缺失契约精神,是否将可能给他所领导的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呢?

   陈晓峰:当然。一个企业家缺失契约精神,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他的企业也将可能随之缺失契约精神,也就是说他的企业文化缺失诚实信用的基因,这样的企业违约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此,谁愿意跟这样的企业打交道呢?

   因此,可以下结论说,如果一名企业家缺失契约精神,他所领导的企业最终是不能够长久的,即使存在,也是一个“作恶”的企业。或许,他的企业能够给社会创造一些物质财富,但是更多的将是负面和消极的东西。

   《华夏时报》:虽然,契约精神是宝贵的,但是培养起来可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那么,如何树立契约精神呢?

   陈晓峰:我想,如下几个方面应该是值得思考的:

   第一、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培养契约精神的法治环境,通过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各种措施,来为契约精神的培养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培养契约精神的文化环境,当然,这需要改变我们的教育体制,因为文化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一定要“从娃娃抓起”。

   第三、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培养契约精神的舆论环境,这就需要我们的媒体大力弘扬企业契约精神,大力批判那些违背契约精神的人与事。

   第四、我们需要政府、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首先作为契约精神的榜样,这样才能够带动全社会真正建立起诚实的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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