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09:51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讯(记者 汤小均)6月29日,广元市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省电网同价签约仪式举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广元市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与国网供区正式同价。正式实施后,每户每年平均减少电费110元。
根据协议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广元地区地方电网供区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统一执行四川省电网居民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224元的电价,并全部实行抄表到户。与同价前相比,同价后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25元,农村电网未改造和未抄表到户地区的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50元。
同价措施的执行,将惠及广元市4个县区141个乡镇、1702个行政村或社区的170.34万居民,每年可减轻地方电网供区城乡居民电费负担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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