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11:35 来源: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记者 冯洁
蓬莱19-3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中国石油合作开发。事故的作业方为康菲中国。
溢油发生在渤海中部,现场清污已基本完毕,由于事故地点距离岸滩较远,没有对周边海岸造成影响。
“中海油钻井平台发生重大泄漏原油事故。”2011年6月21日,一条语焉不详的爆料帖出现在一家股票社区网站上。点击率不超过四千、回复不足二十条的网帖中,质疑者称发帖者“妖言惑众”。
随后的几天所有信息渠道一片静默。直到上周末,“渤海油田海底漏油好几天”的只言片语才在新浪微博(http://weibo.com)上出现。
2011年6月27日,南方周末记者经多方了解,证实位于渤海湾中部的蓬莱19-3海上油气田,在距山东龙口海岸约38海里处,发生溢油事故。
事发时间为6月10日前后。6月22日,有关部门在油田北部偏东方向发现一条长3公里、宽20-30米的溢油带。6月23日,经吸油等多种措施处理,已无明显溢油。
蓬莱19-3是迄今为止中国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面积覆盖约3200平方公里,由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石油)合作开发。中海油拥有油田51%的权益,康菲石油担任作业者,拥有其余49%的权益。
1999年5月,康菲石油在位于渤海湾的11/05区块发现了蓬莱19-3海上油田。开发区主构造可采储量为5亿桶,周边地区约为3亿桶。蓬莱油田分为一期和二期工程,一期已于2002年12月投产。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此次溢油事故的作业方为康菲石油,溢油点有两处,一处接近19-3油气田五座钻井平台中的B平台,另一处则为非平台溢油点。蓬莱19-3油田二期包括A、B、C、D、E五座井口平台。
业内人士猜测,此次渤海溢油的原因,可能是矿层注水压力过大,导致矿层拱破。目前,事故原因仍待权威部门公布。
“地层开始冒泡泡,出油花,但溢油量不大。”一位了解溢油情况的石油公司内部人士称。
6月27日、28日,南方周末记者两度致电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其媒体联络电话均显示为语音信箱,留言至今未获任何回复。同期,其合作方中海油的投资者关系部相关人士称,已将采访申请递交,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BP漏油刚过一年,墨西哥湾的污染惨剧历历在目,渤海溢油是否会殃及海岸?有网上论坛言论称,“现在油污都漂到BZ25-1了。”BZ25-1即渤中25-1油田,属于中海油渤海公司,包括两个油区,距天津塘沽东南150公里。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溢油发生在渤海中部,现场清污已基本完毕,由于事故地点距离岸滩较远,没有对周边海岸造成影响。所谓油污漂到的BZ25-1区域,实为现场清污的北侧警戒线所在处。
依照中国海上溢油的管理职权划分,海洋石油开采造成的溢油属国家海洋局管辖范畴,近海和海岸则由地方海洋渔业部门处理。事发地最近海岸为山东龙口,山东省海洋渔业厅回应南方周末记者说,迄今并未收到沿岸油污及渔业受损报告。
一位接近事故调查方的人士透露,调查组至今未公布结论的原因,一则溢油评估需要综合油膜分析、计量平衡、水体浓度等多种方法,过程复杂,难以简单定论,二则评估结果事关对肇事者的责任追究,“需要一个经得住对簿公堂的结论”。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本次地层溢油的准确时间、事故原因、溢油规模、分布面积和影响范围,目前,仍在由国家海洋局形成最后结论中。
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3条和《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对海洋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海洋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利益,对肇事者提出赔偿要求。但技术导则只是海洋系统的行业标准,并非行政处罚规定,在提起诉讼时仅能作为法院判罚的参考却非依据。
2010年6月,山东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相关办法,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损害评估标准,最高索赔额度高达两亿元,打破了索赔无据的尴尬,而国家层面的海洋污染赔偿标准,仍仅以行业标准存在。
此次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在合资油田,作业方为康菲石油。据石油行业专家介绍,依据惯例,处罚将主要针对造成事故的作业方,合作方是否有连带责任,则要看双方签订的海上石油开发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近年来,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不断,但钻井平台事故并不常见。2010年5月13日,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南海一号钻井平台曾发生过一起溢油事故,事故详情相关方始终未对外披露。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之后,中海油曾对其渤海、南海东部、南海西部和东海四大采油海域的潜在风险进行了排查,并在其“十二五”规划中,补充了深水潜水装备研发计划,以提高深水作业能力和事故救援能力,但事故仍没能避免。
国家海洋局负责具体事故处理的环境保护司于6月28日下午回复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国家海洋局将于7月初举行媒体会,发布事故调查结果。此前,国家海洋局已结束现场调查,返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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