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海洋局通报渤海溢油事故:作业方康菲公司承担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7-06 15:35 来源: 新闻晨报

  国家海洋局昨天通报渤海溢油事故:作业方康菲公司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20万元”引起现场记者一片哗然

  840平方公里水质猛降,绝非中海油内部透露的“200平方米”

  8.4亿平方米(840平方公里)与200平方米面积差异,就如本图方框面积与黑点所示得那么巨大

  B平台 溢油原因为:通过注水和岩屑回注,增加了平台附近的地层压力,导致海底地缝溢油。

  晨报特派记者 徐妍斐北京报道

  昨天14时,国家海洋局就渤海湾溢油事故在北京举行媒体通报会,约70家各地媒体90余位记者到场。据通报,本次事故是由渤海中部蓬莱19-3油田B、C两平台分别于上月4日和17日先后发生溢油造成的,其中B平台因注水作业导致海底地缝溢油在国内尚属首例,而C平台则是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侧漏事故。截至7月4日,已回收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除B、C平台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现外,海面已无明显漂油。

  在通报会伊始,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以鞠躬表达了对到场媒体的感谢,并称对公众高度关注本次蓬莱溢油事件十分理解,态度平和、诚恳。但同时称具体溢油量尚无统计,故暂时无法对本次事故的污染规模进行量级。

  虽然昨天的通报会对晨报昨天报道提出的四个疑问均有详细回应,但随着事实逐步披露,公众的新老疑问依旧没有消失,且看晨报记者的“再问”。

  再问一:溢油事故究竟有多严重?

  ●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下降到劣4类

  ●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为158平方公里

  ●肯定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海洋漏油事故,“溢油事故量级”还需时间评估

  ●中海油内部人士3日曾透露说漏油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

  据通报,截至7月4日,国家海洋局已基本完成了溢油影响范围、溢油对海水水质、沉积物影响的评价工作。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使周围海域840平方公里的1类水质海水目前下降到劣4类,单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积为158平方公里。

  据李晓明介绍,此次溢油事故B平台影响范围最远至西北60公里,监测得到的污染峰值面积为6月13日的158平方公里。而C平台事发后在西北方向形成了长13公里、宽100-500米的油带,污染峰值面积为18日的138平方公里。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在通报会后透露,此次事故C平台的溢油量大于B平台。

  从通报会现场播放的视频录像来看,B、C平台附近大片海域能看到呈带状或片状扩散的油膜,这些颜色略浅、反光发亮的油膜与周边正常海水间有明显的分界线。现场多艘溢油处置船上的工作人员及潜水员正使用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拖揽等方式回收油膜。

  但是,面对在场记者最关心的“溢油量”和“溢油事故量级”,国家海洋局称由于本次事故成因和技术检测手段复杂,截至目前尚无统计,但具体评估仍在进行中,如有结论会尽快向社会公布,“请大家放心”。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从他个人观点出发,这肯定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海洋漏油事故。

  耐人寻味的是,中海油内部人士3日曾透露说,从原油泄漏的范围来看,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

  再问二:发生漏油的原因是什么?

  ●B平台溢油起因是回注水和岩屑,首次发生在中国,用15天控制住

  ●C平台附近发生小型井涌、侧漏,用4天基本控制

  ●B平台精确溢油点还没有找到

  据悉,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最早于6月4日晚7点就收到蓬莱19-3油田B平台周边海面出现不明油膜的报告,经专家分析,B平台溢油原因为蓬莱19-3油田通过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台附近的地层压力,导致海底地缝溢油。据介绍,B平台这种海底溢油类型在我国尚属第一次发现,国际上第一次发现则是在2008年的挪威。

  据王斌介绍,因注水作业引起的海底溢油在我国尚无先例,在国际上也属新课题。此前,注水作业属于很平常的做法,甚至被视为有益于海洋生态环境的举措,因为将含油污水打入地层可减少污水入海,“但这一次,注水和岩屑回注作业导致了地层压力变化,这确实是对我们新的挑战”。在此次B平台溢油事故中,担任作业方的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到底是完全正常作业还是有违规操作尚在调查中。

  6月17日上午10点30分,国家海洋局得报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面又出现大量溢油,经调查是钻井作业中发生了小型井涌、侧漏事故。事发后,康菲公司停止了蓬莱19-3油田所有平台的钻井作业。国家海洋局对三大石油企业及其合作公司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排查渤海湾内所有的作业平台。

  据了解,事发后B平台立刻关闭注水井,采取减压措施以使地层压力平衡。通过4日至19日约15天左右的紧急处理,B平台溢油基本得到控制,但精确溢油点尚未确认,只使用了集油罩和围油栏而并未封堵,因此到目前为止仍不排除有微量溢油情况。而C平台在事发后即采取水泥封井,溢油于17日至21日4天内得到基本控制。国家海洋局表示,目前正指导和督促康菲公司尽快找到B平台的溢油源并将其封堵,而在此之前将不会停止对该海域的监测与评估。

  再问三:为什么拖延一个月才通报?

  ●溢油事故的监测、监视,乃至形成结论,有一套流程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报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环渤海的三省一市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局会抓紧时间调查,肯定会有第二、第三次通报

  从6月4日B平台出现溢油现象到昨天国家海洋局召开媒体通报会,期间已经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面对“为什么拖延这么久才通报”的疑问,王斌称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溢油事故的监测、监视乃至形成结论,并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要等对情况稍有把握的时候才能进行通报。”王斌称,根据海洋管理部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报告溢油事故的一般原则,是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左右时间提出一个初步的报告,因此国家海洋局在一周前就预告了本次通报会。“但目前我们得到的仅仅是初步调查的结论。”王斌表示,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国家海洋局对本次事故所造成海洋生态污染的监测和评估也将是长期、持续的,“我们会抓紧时间调查,肯定会有第二、第三次通报。”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海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通报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环渤海的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三省一市人民政府。

  再问四:责任认定为何只罚20万?

  ●国家海洋局称应由康菲公司承担事故责任

  ●最高20万元的罚款仅是“行政执法处罚”

  ●生态索赔“可能远远高于20万”

  ●山东地方法规规定最高索赔可达2亿元

  对于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国家海洋局称应由康菲公司承担事故责任,“根据我国现有的海洋保护相关法律,风险责任由作业者来承担。”目前,中国海监执法部门已对康菲公司此次溢油事件予以立案调查。

  据中国海监第二支队政委何建苗介绍,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严重海洋污染的责任方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何建苗话音刚落,立刻引发现场记者哗然。王斌立即解释,最高20万元的罚款仅仅是“行政执法处罚”,另外国家海洋局会代表国家对责任方进行生态索赔,虽然具体数目尚不可知,但索赔额“可能远远高于20万”。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10年6月山东省率先在国内出台的《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损害评估标准,最高索赔额度高达2亿元,打破了索赔无据的尴尬。

  根据办法,在山东省管辖海域内,不仅因违规建设项目用海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者将受到处罚,因合法建设项目用海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改变的也要进行损失补偿。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郭佩芳曾表示,我国针对海洋的补偿一直都是空白,山东省出台的这个《办法》极具借鉴意义。不少业内人士呼吁,下一步能够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再问五:对海域水生物到底有无影响?

  ●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水交换情况差,生态环境也比较脆弱,“一旦出现污染影响比开放性海域更大”

  ●海洋局认为很幸运,因为事发海域是专门的石油勘探开发区,并非养殖区、旅游区、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昨天在通报会上表示,由于渤海是半封闭的内海,水交换情况差,生态环境也比较脆弱,因此“一旦出现污染影响就会比开放性海域更大”。

  据崔文林介绍,溢油出现导致的油膜对海洋生态的破坏十分巨大,会造成海洋生物缺氧,对海鸟、鱼类的生存构成威胁。

  对于之前有媒体报道,本次溢油事故已导致山东长岛县养殖户的鱼类出现死亡,崔文林表示,据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监测,距离事故发生地38公里的长岛在影响区域外围线外,据检测养殖区内并未发现油污。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称,事发海域是专门的石油勘探开发区,并非养殖区、旅游区、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且远离海岸,“这次事故对渔业捕捞和船舶运输都未产生影响”。

  渤海湾岛屿养殖扇贝近期死亡率莫名猛增

  当地已采集水样、鱼样化验   养殖户称该海域曾多次漂油污

  晨报特派记者 张岂凡山 东蓬莱报道

  昨日,记者登上身处渤海湾深处的山东省长岛县南、北长山岛,虽然沿岸的海水未显异样,但岛上养殖户表示,近期捕捞的扇贝等海产品死亡率较往年翻了一倍多,而该岛北面的大钦岛渔民已发现鱼类死亡情况。记者获悉,当地海洋渔业部门已组织采集水样、鱼样,对死亡原因进行分析。

  扇贝死亡率莫名超两成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蓬莱市乘坐客运船前往位于渤海湾中的长岛县南长山岛。南长山岛是长岛县所辖群岛中面积最大的一个。

  在近50分钟的航行过程中,记者观察该区域海域并未显现异常。记者在船上询问了几位船员,他们均表示对近一个月前开始的漏油事故毫不知情。

  经南长山岛,记者来到位于北长山岛西岸的北城码头。昨日下午1时许,长约200米的码头上一片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一艘艘渔船相继靠岸,船工们将整船的扇贝海产品分批拖至码头,就地处理加工。

  养殖个体户徐师傅告诉记者,6月至9月中旬是扇贝类海产品出产销售的旺季,“打上来的扇贝外观上和之前没什么两样,出海时也没有看到海上漂着油污。”

  据了解,徐师傅的扇贝养殖区域主要在延岸15海里(约28公里)范围内,并不在漏油事故影响的840平方公里海域内。不过,徐师傅也反映,虽然产量、外观并无异常,但近期打捞扇贝的存活率下降不少,“往年这时候捞上来20斤(扇贝)只死2斤不到,这个月每20斤要死5斤。”

  海域曾多次漂过油污

  同样,在码头上从事扇贝养殖业的个体户李师傅也发现近期打捞的扇贝存活率异常低,“上个月的收成较去年同期,损失5万余元。”

  李师傅表示,他在几天前便通过网络知晓了渤海湾油田发生漏油事故。这几日出海时特别留意了海面油污情况,但并没有发现异常。

  在与记者聊天过程中,李师傅无意间透露在长岛县,此前几年发生过多次海水遭原油污染的情况,“海面上会有一片片漂浮着的原油,也不知道是油田漏油,还是油船事故。最严重的一次,北港码头的船只进出港都变得有些困难。”

  记者查阅资料后获悉,2006年2月因“油耗子”盗油曾致海洋采油厂输油管道原油泄漏。该事故对采油厂所在海域、河北沧州、天津和渤海湾中部海域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当地渔民表示,那次漏油事故发生后,他们未得到过有关部门的权威解释或指导意见,更别说赔偿。

  当地已采集样本进行化验

  和北长山岛扇贝养殖户遭遇到困惑一样,长岛县更靠北的大钦岛上的渔民日前也遇到养殖鱼类莫名死亡情况。

  大钦岛乡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当地养殖鱼类出现死亡现象,但并不确定与漏油事故是否存在关联。

  长岛县渔业与海洋局养殖科科长肖长光昨日表示,大钦岛乡有渔民养殖鱼类死亡的消息,他也是从网上知道的,养殖户并没有向该局直接反映过任何情况,“大钦岛距离漏油事发点不到39海里(约72公里),我们很关心污染情况。”昨日该部门已经要求大钦岛乡相关负责人挑选一两处发生鱼死情况的海域进行水样采集工作。

  水样连同死亡的鱼样最快将于今日被送往山东省水产研究所进行检验,对于鱼类死亡原因进行分析,预计要花费一段时间。“(中海油)那边没有给我们通报鱼死是否和漏油相关,但我们要给渔民一个交代。”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