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2日 12:14 来源:中国商报
自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有关商业预付卡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就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央行对于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实行审批制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规范、管理及其落实情况更是成了舆论焦点,甚至一度饱受争议。
7月15日,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召开的“单用途预付卡工作会议”上,作为单用途预付卡的职责主管部门的商务部,对此首度做出了回应。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这一方面主要是《通知》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商业企业没有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通知》精神,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还存有疑虑和担忧;另一方面,当然也有赖更加细化、可行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的尽快出台。
近年来,商业预付卡在商贸流通和居民服务等行业使用日益广泛,对于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扩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
也正因为此,有关部门对于商业预付卡的态度一直都摇摆不定。中国商报记者日前从某部委一高层权威人士处获悉,尽管这次《通知》给之前一直处于或明或暗、游离在违法违规边缘的商业预付卡正了名,但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该人士透露,原本是商企有效促销工具的商业预付卡,现在接连几次成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反腐重点。直到目前,中央有关负责人仍持“做不好就停”的态度。如果真到那一步,无论对于流通行业还是企业都是非常不利的。要想促使单用途预付卡“火”起来,首先就得“活”下来,而其根基就是规范发展。这还得多方努力。
企业困惑
距离《通知》下发已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除了严格执行审批制的多用途商业预付卡外,单用途预付卡的执行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商业企业对于《通知》还有很多理解上的模糊点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节点。
在7月15日的工作会议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部主任楚东介绍,通过会员给协会反馈过来的情况看,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模糊点便是关于单用途预付卡的界定问题。
楚东说,尽管《通知》对此有个界定,所谓单用途预付卡即指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预付卡。但如果是在同一集团名下,却在不同企业通用的预付卡,还属于这一范畴吗?像物美集团发行的美通卡,既可在物美大卖场里用,也可以在物美便利店和其百货店里用。而且物美百货店还分新华百货、圣熙8号等,而且还是不同的法人。
另外,以购物中心的名义发行的预付卡,它同时也可以在其很多店中店里使用,这个又怎么界定?
对此,温再兴明确表示,这些都应该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的范畴。温再兴说,除了明确不能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纯第三方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外,其余既有实体店,又能提供实体商品和服务的商企发行的预付卡,都应该是单用途预付卡。
而对于商企反馈过来的第二模糊点,主要就是发票票据问题,对此温再兴也非常重视,还专门叮嘱中国连锁协会以书面形式呈送商务部,然后再和国家税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楚东介绍,比如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发票内容只能是卖场商品,不能开具“礼品卡”等内容,但是部分地方工商部门则要求发票内容为“礼品卡”,因此在相关检查中,企业较难把握。很多会员企业建议,对于单用途预付卡应明确发票内容为卖场商品。
另外,税务部门要求在商业企业销售单用途预付卡并收到购卡货款后,无论是否消费,都要全额缴纳相关税款,如果售卡时不允许开具发票,而要求在预付卡使用时再开具发票,则很可能造成企业重复缴税的情况。对于企业客户购卡,在使用预付卡购物时或购物后再开具发票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基于此,很多商企建议明确“购买凭证”为发票。
一跨国零售企业负责人也向中国商报记者透露,他们最为担心的便是预付资金的问题。该人士说,预付资金的风险只有在发卡企业财务状况较差且无法得到股东或债权人的支持时才有可能发生。像现在好多商业企业,存货通常都已经超过了预付资金的余额。如果再把预付卡预付资金存放在商业银行监管,则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会明显增加公司的整体营运资金成本,而最终这部分新增成本会被转嫁给消费者。
因此,上述人士建议,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规模和信誉情况进行差异化监管。如大型公司或集团如果可以满足以下条件而使风险最小化,则只须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而无须专户监管:从业人员2000人(含)以上;年度销售收入3亿元(含)以上;月均预售卡资金余额占全年销售额(含税)不超过15%;人行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有一个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那便是预付卡区域通用问题。伴随着区域规划的实施和发展,城市群之间商务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预付卡的跨区通用,将成为预付卡发卡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涉及区域之间的结算、税制等内容,是否需要根据各地区的情况个案处理。
规范管理
的确,从政策的出台到落实,有关职责部门实施细则的出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温再兴表示,早在2009年,市场秩序司就完成了预付消费的课题研究,形成了题为《我国商务领域预付费消费卡(券)运行状况与监管机制》的报告。接下来会在此基础上,结合《通知》精神,尽快出台《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对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进行明确。同时,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对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统一规范。
《通知》规定,商务部门监管的任务主要有三条:一是督促发卡的商业企业落实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等三项制度;二是加强对预付卡预付资金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三是要健全商业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管理制度,全面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温再兴透露,商务部将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通知》确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快建立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商业企业尽快落实三项制度,也是各地商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
一是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单用途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用途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目录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重点企业指辖区内单用途预付卡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和较大规模的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地区、跨法人发卡的企业,都要列入监管目录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同时还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规模以上商业企业单用途预付卡报告、定期检查等制度,动态掌握发卡企业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规范发卡行为,防范可能发生的资金风险。对于其他商业企业预付卡业务也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温再兴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目前商务部本着“规范为主、兼顾发展、属地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抓紧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强化对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如果坚持一段时间还没有成效,不排除和多用途预付卡一样,也会实行审批制。
另外一个规范核心便是预付资金安全问题。商务部还将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报告、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
根据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最新的评估结果,2008年以来,我国零售业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总体呈下降趋势。前3年跌幅比较平稳,进入2011年财务安全指数加速下滑,零售业的财务安全指数已从年初的4796.7(满分为10000分,下同)降到一季度的4138.0,降幅达13.7%。
正如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所言,这与今年宏观经济紧缩、消费市场增长放缓、行业竞争激烈和通胀加剧等因素有关。但2010年,零售业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指数在20个行业中排名第15位,位于下游。从涨幅排名看,零售业上市公司在20个行业中的指数涨幅排名为第14名,也处于下游,前景不容乐观。
协会作为
截至目前,全国仅有9家第三方机构获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的主体资格,这就意味着将来还会有很多多用途预付卡转向单用途预付卡。再加上商企零散的特征,无疑给单用途预付卡的职责主管部门的管理加大了难度。如何发挥商业企业各协会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温再兴表示,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桥梁,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和政令畅通方面,行业协会一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是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也是防范预付资金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中国商业联合会包括所代管的各全国性商贸服务业协会,是中国最大的商业行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协助商务主管部门落实《通知》要求,督促商业企业严格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促进单用途预付卡行业健康发展。零售、餐饮、洗浴、美容、健身等行业是单用途预付卡发卡的重点行业,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发卡企业的自律管理,把贯彻执行《通知》的情况列入相关行业信用评价重点指标。
此外,温再兴建议,积极研究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信用等级评价,使遵守规定、诚实守信、消费者满意的预付卡获得良好信用等级,增加发卡企业的市场份额;对拒不执行《通知》要求,或缺乏信誉甚至有欺诈行为的发卡企业,可通过行业及其他媒体进行曝光。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琴华也表示,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展,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好事。中商联早就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不仅去年和今年接连召开两次预付卡高峰论坛,而且还在2010年2月份,在商务部指导下,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了CGCC/T0003号协会标准《预付费消费卡发行和服务要求》,从发行预付卡的基本条件和服务要求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将继续致力于推动建立封闭式专用预付卡发卡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及预警机制,有力配合行业监管政策的实施。
预付卡行业将形成行业政策监管、行业规范、企业自律为一体的市场约束机制,预付卡行业发展秩序将进一步规范。
另外,王琴华还透露,中国商业联合会目前正在组织商业预付卡行业企业代表、行业服务专家、金融支付结算专家、法律专家及业内学者等,拟成立预付卡专业委员会,以加强商业预付卡理论和发行技术研究,统一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发卡标准,并为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出谋划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另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在预付卡发展相对成熟的欧美国家,各行业协会在促进预付卡的规范发展方面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相信中国的商业应该有更多、更广的发展空间。
“活”出未来
预付卡是商家向消费者出具的一种债权凭证,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它不仅能锁定大量的潜在客户,同时也能提前回笼可观的流动资金。这种支付方式无论在美国、欧洲或者其他拉美国家被广泛应用。
据美国咨询机构麦卡托10年的统计,2009年全球的商业预付卡发行规模达到11000亿美元,并多年保持着1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零售百货、超市、餐饮等各种业态。而国内市场,据《2011中国商业预付卡行业报告》的统计数据:2010年商业预付卡发行规模已经突破14000亿元人民币,消费规模突破10000亿元人民币大关。
这就意味着,2010年我国商业企业通过发行预付卡不仅提前锁定了14000亿元的巨大市场,同时至少还获得了4000多亿元的运营资金,成为商业企业运营资金的重要来源。在当前银根收缩的情况下,发行和使用商业预付卡对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根据麦卡托的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国内外预付卡从业者对中国市场保持高度关注,国外机构称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预付卡发行国家。无论是对国内还是国外的从业机构来说,中国的预付卡市场都是一个有极大想像力和成长力的市场。
不可否认,无论是从当下的政策指引,还是现实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来看,中国商业预付卡的未来市场很是看好。但这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发展不好,随时都有叫停的风险。
据了解,实际上,国内购物卡的前身是上世纪90年代的“购物券”。相关的治理政策几乎与购物券的出现同步诞生。从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首次下发文件,将“一些单位向职工发放‘购物券’”定性为“影响市场正常供应,扰乱金融秩序,助长不正之风”,到今年5月发布的《通知》继续治理购物卡引发的腐败问题,20年来,主管部门治理预付卡行业的工作一直没有中断,但一直收效甚微。
上文某部委权威高层人士也表示,虽然这次从政策层面给了预付卡一个合法的身份,但依然没有改变中央高层对于其负面影响的担心。对于预付卡而言,“活”下来可能还是当下以及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需要考虑的问题。“活”下来了才有可能“火”起来。所以,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协会以及流通企业在内,都应该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才有未来。
据中国商报记者获悉,商务部拟在今年8月底前,对重点发卡企业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实名购卡制度、非现金购买制度、限额发行制度等落实到位。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商业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使违规滥发商业预付卡的行为在中秋、国庆前得到初步遏止。
另外,商务部将于今年年底前,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全面整顿治理和强化管理,使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工作在明年元旦、春节前取得明显成效。明年以后监督检查将常态化。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