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7日 12:55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北京海淀区曾有200多套限价房空置两年多,分配过程出现套利乱象;深圳曾曝光25名保障房申请造假者名单……近来,关于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消息不断传出,甚至引来对保障房制度的怀疑。(7月2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乱象不止于此。近两个月以来媒体就披露:浙江省苍南县,850套限价房成了当地一些公职人员的“福利”,福建龙岩市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河南新乡经适房五证未全就卖房,不签合同购房者贷款难。保障房本来是为一部分低收入者实现“居者有其屋”,但是在保障房的分配过程中,要么有些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要么低收入群体被设立了难以逾越的“栅栏政策”。
而对于这种乱象,浙江苍南县参与分房者辩解:“我们知道很多地方都这么做,为什么只盯住我们?”。而更详实可靠的数据揭露了这水之深。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称,在16个城市去年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2.97万套,其中,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被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这种背景下,今年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让人是喜是忧?
在一个把房地产做为投资热区的市场上,多一套住房,尤其是拥有一套保障性住房,就意味者参与分房者以较小的投资,通过国家补助,获得高额回报。很显然,若非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任何的道德分析和简单制度在这种诱惑面前都是杯水车薪。
保障房,分好比建好更重要,因为如果分不好,其建设就失去了意义。面对保障房分配乱象,我们急需的是一套刚性的、可确保保障房公正明了分配的保障房分配制度。
首先,保障房分配必须公开透明,对于参与分房者,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其次,要加大保障房违规分配处罚力度,对于不应得房而得房者要取消其再申请保障房资格,并处高额罚金,如深圳对于违规分房者处以20万元的罚款,用于保障房的再建设;再者,对于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权力腐败问题要严厉打击,要从每一起分配不公的案例“拔出萝卜带出泥”,将制造这种“不公”的幕后操手连根拔出。从这个层面上讲,一次不公必然对应一次违规,只要决心查处,这根绳子上的蚂蚱就一定能够找到。
随着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铺开,保障房分配乱象还会萌发,对此,如何确保分配公平,对各地是一个考验。(杨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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