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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发债试点方案初成 详细方案尚未出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07:26 来源: 《财经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财政部已拿出了同意部分省(市)试点发债的初步方案。发债的主体是地方政府,而非地方融资平台,操作规程将和目前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模式有较大差别。

  【《财经》综合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财政部已拿出了同意部分省(市)试点发债的初步方案。发债的主体是地方政府,而非地方融资平台,操作规程将和目前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模式有较大差别。

  同时,报道指出,财政部也只是形成了原则性意见,详细方案尚未出台。

  早在今年7月初10.7万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尚未正式披露前,就有媒体报道,财政部正抓紧制定自行发债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协助试点地区制定债券发行兑付操作办法。

  中央政府酝酿“关后门,开前门”的同时,地方融资平台正苦度今明两年的偿债高峰期。审计署报告显示,2010年底10.72万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今明两年到期偿还的占41.66%。而银监会已要求银行,“对于到期的平台贷款本息,一律不得展期和以各种方式借新还旧。”

  尽管已出现了类似“滇公路”这样的违约案例,但决策层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力度并不会放松,“谁家的孩子谁抱”已经成为共识。基于此,银行在摘平台贷款“帽子”时也将更为审慎。

  前述接近财政部的知情人士称,《预算法》不会成为地方债试点的障碍。《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本次地方自主发债试点,是国务院特批的。

  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是要占用年初确定的中央代地方发债2000亿元的“盘子”,还是由国务院另外特批额度,目前尚无确信。

  此外,对于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到底有多大,审计署公布的10.7万亿规模已得到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

  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透露,截至2010年11月末,银监会统计口径下,全国地方融资贷款余额9.09万亿元的规模,与审计署披露的10.7万亿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并不矛盾,区别仅在统计口径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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