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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明的陈醋销蚀了知情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17:09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凡有黑幕,必有人所不知的危险。即便是一瓶“陈醋”,一旦被倒出其中的秘密,也会让你咋舌。

  近日,山西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向媒体爆料,市面上的山西老陈醋95%都是勾兑醋。用于勾兑的醋精本身不含营养成分,勾兑比例掌握不好的话,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个消息让绝大多数消费者感到震惊,因为,他们所理解的陈醋都是以粮食为原料经过发酵酿制的,不但味道鲜美,而且富有营养。而现在他们才知道,为了一点酸酸的口腹之欲,竟然可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心中不免会有些酸楚。

  与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饲料截然不同,以醋精勾兑“陈醋”还是合规的,简直成了这个行业内彼此无需避讳的主导工艺。醋精加上防腐剂和色素,在流水线上摇身一变就成了大受欢迎的“陈醋”,传统工艺漫长的酿造周期因此被节省了,工业时代的高效简直逼得传统工艺无路可走。如果所有加工程序都依据国家标准,这种含有多种添加剂的“陈醋”也是可以食用的,“适量无害”的说法都快被监管部门说滥了。

  但让消费者不放心的是,有关部门从未对配制食醋和酿造食醋给出明确鉴定办法,按照规定“配制食醋中酿造食醋的比例不得小于50%”,至于企业有没有按照这个标准生产,根本无从鉴定。更严重的是,如果不法企业在整个过程中使用了工业级的冰醋酸,也是检测不出来的。总之,所谓的国家标准很有一些“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特点,用什么原料,加入多大比例的添加剂,全靠企业自觉。这种不设防的监管,直接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放在了生产者的手心里,消费者又怎能不紧张。他们管不了企业如何生产,却可以管得住自己的手,会在市场上出自本能地规避风险。

  在王建忠“自爆家丑”之后,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发布声明,称“正规食醋企业”所生产的陈醋全部是纯粮酿造。但这个声明并不能打消消费者的担忧,因为王建忠说的是市面上的“陈醋”,而醋业协会说的是“正规食醋”,消费者更关注的应该是市面常见而又不知道正规与否的“陈醋”。而“正规食醋”没有问题属于常识,本来就不用重复。可以想见,勾兑“陈醋”将给相关企业带来致命的信任危机,很可能会有监管部门出面介入,加大打击违规添加行为的力度,继续宣传“适量无害”,提振消费者信心。确实,一瓶勾兑的醋未必不可食用,一瓶酿造的醋也未必没有质量问题。究竟是选择酿造的陈醋,还是选择勾兑的“陈醋”,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会作出不同的选择,一个健康的市场也应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但现在一般消费者要想作出选择就难了,因为基本没见过哪家企业的陈醋在外包装上标注“勾兑”字样。于是,有专家以品酒师的姿态告诉消费者如何通过色泽和气味识别酿造醋和勾兑醋的差别,甚至连很专业的“挂壁”词汇都出现了。

  因为各种生产监管信息不公开,消费者在事实上失去了行使选择权的基础———知情权。对产品信息没有根本了解的消费者,在市场上好比盲人骑瞎马,一瓶醋、一桶油、一罐奶粉都可能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

  在一个透明度不足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必然缺少足够的信任,相互隐瞒的最终结局便是权利缺失。在黑幕未被揭开的陈醋市场上,不仅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无从谈起,生产者公平竞争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行业内的“潜规则”占据主导地位,极可能促使生产者越过规定的边界,为了市场份额和利润不惜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一桩又一桩的食品安全隐患被揭露,使得公众越来越重视整个社会的信息透明。公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仅需要政府的信息公开,还需要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公开。透明也是一个有效的祛魅手段,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瓶陈醋,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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