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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定廉租房骗租者除退房还要最高罚3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9 11:42 来源: 财经网

  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行为还将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财经》综合报道】据河北日报报道,根据8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规定,骗租者除退出廉租房外,最高还将被罚3万元。近日已查实的4名建华家园廉租房骗租者将成为首批受处罚者。

  报道还称,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行为还将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该《办法》规定,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申请时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3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石家庄市还推出有奖举报措施,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骗租者。凡举报情况一经查实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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