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谁能降服它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1 14:45 来源: 外滩画报文/作者贝瑟尼·麦克林 编译自《石板书》
人人都讨厌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欧洲人憎恨它们的巨大影响力;民主党人怪罪它们是次贷市场泡沫的帮凶;共和党对它们也没有好感。
立场保守的《华尔街日报》专栏作者霍尔曼·詹金斯,7月27日发表《谁选举了评级机构》一文,称赞共和党反对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中的第939A条是“难得的有用条款”。这一条的要求是,从所有联邦法规中,删除对信用评级的任何提及,不过,各评级机构的股票表现却看不出有任何衰败征兆,穆迪还跻身今年股价走势最强的美国大公司之一。
这些机构希望你相信,它们的影响力源自其准确的分析。事实上,这一影响力的真正来源却是:在金融世界的无数规则和法规中,都包含了与信用评级有关的条文。
这一切开始于1975年,当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借助信用评级,来计算应该要求经纪商和交易商必须持有多少自有资本。为了防止“游击队”评级机构的繁衍,证交委只指定其中的少数几家为“全国承认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
金融危机袭来时,关于N R SRO评级的条款,在法规和私企合同中已经无所不在。在7月底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相关听证会上,一位美联储官员表示,联邦法规中提及信用评级的地方不下46处。
一旦按《金融改革法案》第9 3 9 A条删除对信用评级的法规依赖,整个N RSRO体系就只得推倒重来。穆迪和标普表了态:它们也要求被法规删除,因为它们的权威性足以自立。这种奇怪的表态让人惊奇,其答案可能是:它们很清楚,有无数外人会替自己求情。
在那次听证会上,科罗拉多退休公务员协会首席运营官格雷戈里·史密斯说:“对我们或其他机构投资人来说,完全不使用信用评级既不可行,又不现实。联邦机关从其规则和法规中一举删除评级相关文字也是如此。希望监管者三思而行。”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发表声明称:“信用评级可能仍将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化评估工具,银行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需要用它来评估它们承受的风险。”
美国金融管理局高官戴维·威尔森:“我们认为,绝对禁止提及信用评级既不合理,又不必要。”
银行界的反馈是,不存在现成的替代办法。小银行指出,除了相对廉价和简易的信用评级之外,它们别无可用资源;被迫寻找替代办法,将加大它们与大银行竞争的难度;大银行则表示,没有信用评级,它们会更难与不受禁令影响的外国银行竞争。联邦储备局也提醒,更换信用评级系统,“会扭曲全球银行体系和国内银行的竞争格局”。
欧洲人尽管不喜欢这些美国的评级机构,但信用评级已被织进全球资本标准之中。最新全球监管框架《巴塞尔三号》仍在使用信用评级来判断贷款风险。
一年前,美国监管当局开始向银行界征求意见:用什么来替代信用评级好?得到的答复是:别跟信用评级乱来!这是很有用的风险评估工具。
投资人也不想看到评级社消失,包括3年前那些因为依赖信用评级而吃过大亏者。因为如果没有评级机构,他们只好自己做风险分析。另外,一旦他们错了,也没有遭人恨的评级机构可以归咎。
投资者不仅希望评级机构继续生存下去,而且就要目前的“老三大”。对美国百大退休基金会的非正式调查发现,在67家公布投资准则的基金中,近三分之二要求投资对象至少拥有“老三大”中一家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