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百套安置房遭低价瓜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5 15:44 来源: 长江商报长江商报消息据新华社电 安置房,原本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住户和失地农民的住房问题所建的房屋,是一项民生工程。近日浙江省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安置房却出现问题:广大村民纷纷举报、投诉有111套房子被村干部和代建房公司以成本价瓜分。其中2家代建房公司以每套仅35万元的成本价购得109套房。这种“安置”激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据悉,永嘉“安置门”曝出后,引起永嘉县委、县纪委的高度重视。日前县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将严肃查处此事,对违规违法进行查处。
“交易”看上去很“公平”
地处黄金地段的新桥村与温州市仅一江之隔,房价与温州市区中心地段相差无几。2007年9月,永嘉县政府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一定比例返回村里部分土地,用于二、三产建设项目和村民住宅安置房。新桥村建第三期安置房是31层的高档房“新桥大厦”和“蔡桥商贸大厦”、“蔡桥大厦”等,总共569套。这其中,参与代建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成本价购得66套房和43套房子,令人费解。
“房开以成本价购房,是因为两家房开垫付了不少启动资金,在政策处理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其他村也是这么做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时任新桥村委会主任、现任村支书的余乾寿这样解释。从他提供的与两家房开公司签订的合同、补充合同,以及有关村两委会议记录表等材料来看,似乎一切都是按照正常途径运作。
就这样,和田房开与昌泰房开两家公司分别拿到的43套房和66套成本价房,共计109套房子基本上于2008年、2009年以市场价销售出去了,所垫资金及时得到回笼。
“交易”致集体经济流失严重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两家房开公司支付的购房价是每套3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昌泰房开法人代表王启有说:“目前还没结算,估计每套成本会低于35万元。”
一些村民说,房开垫付资金,然后以成本价购房顶抵垫资部分,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但垫付视同借款,算一算成本账,最终大大获利的是房开公司,吃大亏的是村集体经济。据一进一出匡算,和田房开公司“进账”约1670万元。换言之,新桥村共流失村集体资金约6194万元。
时任瓯北镇镇长、现任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是当初569套房子分配方案及分配名单的终审人。他说,“当时新桥村上报镇里的安置房子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这是村委会隐瞒了情况,这违反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