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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不应成调控物价的常规手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01:26 来源: 上海金融报

  随着国庆黄金周的临近,“逢节必涨”的商品再度响起“涨声”,自五粮液和洋河股份等相继宣布提高出厂价后,贵州茅台也传出了涨价风声。在此背景下,发改委年内第二次约谈了国内主流白酒企业,要求企业保障市场供应,不能再出现涨价现象。

  为了应对本轮通胀,国务院在去年11月发布了“国16条”,提出从增大供给、社会保障、市场干预、落实责任多方面入手,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可否认,约谈是控制物价上涨“见效”最快的手段,在控制本轮通胀的过程中,也的确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不过,回顾过去大半年的时间,约谈曝光的频率却实在多得有些离谱。去年12月,发改委就约谈了中粮集团等食用油企业,要求企业在4个月内不得涨价。而在今年3月份以来,发改委更是频繁约谈下游消费类企业,方便面、日化、酒业、肉类等行业均在约谈之列。当约谈成为了常规手段之时,我们不禁要问,这种行政化的微观干预手段的边界在哪里?其是否能够取代宏观调控的作用呢?

  在笔者看来,绝大多数下游消费类行业的竞争还是比较充分的,这也意味着企业刻意涨价的动力并不会太高,毕竟在替代产品较多的市场中,涨价就可能意味着市场占有率的下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盈利,因此企业对于涨价的态度往往是比较谨慎的。笔者认为,对于企业而言,在不得不涨价的情况下却不能涨价,无疑是一种煎熬。特别是在原料、运输、人力等各项成本均上升的背景下,企业不能涨价就可能会在别的地方动脑筋,诸如方便面“减肥”、可乐“瘦身”已经不是个案。

  笔者认为,在通胀高企的环境下,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可以起到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作用,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实施临时价格干预,不应该长时间干涉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也不应该过度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这种行政干预手段只能是暂时性、辅助性的,绝不应该成为常规化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需要市场的“无形之手”,也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但这只“有形之手”应该是宏观层面的,例如管理货币供应量、实行相应的价格补贴等,而不应该直接干预到市场运行和价格波动。笔者认为,任何一种政策措施都应该有其相应的边界,过度依赖某种政策的结果往往是扭曲正常的市场运行,进而导致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出现问题。

  同时,更关键(微博)的是,约谈并不是万能的,就拿白酒价格而言,虽然发改委约谈企业叫停涨价行为,但市场终端销售价的上行态势依然没有回头的趋势,在这个“买的人不喝、喝的人不买”的市场中,市场的力量似乎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而且,对于一些对物价影响较大的上游垄断企业,诸如备受市场诟病的“两桶油”,也不见发改委对其进行约谈,而这些企业往往还以诸多理由要求涨价。近期,国际油价再度出现大跌,在当前经济低迷的环境下,国内成品油下调窗口很可能在10月中旬打开,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通胀的源头上抓起,切实管理好上游资源的价格,而不仅仅将目光放在所谓的“约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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