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9 17:55 来源: 财新网给予开发区10项政策扶持。包括2011年至2015年,每年给予两地一定数额的补助;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地计划指标给予适当倾斜;适时开放伊宁机场、霍尔果斯铁路两个口岸等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 国务院近日发文,提出若干具体措施支持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
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完成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大幅度提升开发区的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根据《意见》,喀什开发区将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出口机电产品配套组装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霍尔果斯开发区重点发展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可再生能源等产业。
《意见》称,中央政府给予开发区10项政策扶持。包括2011年至2015年,每年给予两地一定数额的补助,对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给予支持。同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地计划指标给予适当倾斜,适时开放伊宁机场、霍尔果斯铁路两个口岸。
《意见》明确,2010年至2020年,对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对农副产品加工转化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用电、运输等方面给予价格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批准霍尔果斯成为整车进口口岸。
喀什经济开发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包括喀什市40平方公里、伊尔克什坦口岸10平方公里。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面积约73平方公里,包括霍尔果斯口岸30平方公里(含国务院已批准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3.16平方公里)、伊宁市35平方公里、清水河配套产业园区8平方公里。
据《人民日报》今年2月的报道,今年上半年,新疆已正式启动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并计划引进一批具有实力的企业集团进驻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