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九月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28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14:56 来源: 工人日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通报称今年前九月重大自然灾害频发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28亿元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赵剑影) 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今天发布的通报显示,今年1至9月,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28.1亿元。其中,人次受灾达4.8亿,死亡1074人(含失踪127人),紧急转移安置912.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达3882.6万公顷,其中,绝收380.4万公顷;房屋倒塌85.3万间,损坏308.2万间。
1至9月,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1月,南方发生低温冷冻和雪灾、云南盈江发生5.8级地震、长江中下游地区、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春夏连旱;6月到7月间,南方地区多洪涝灾害,四川、山东、内蒙古也一再遭受灾害侵袭。此外,西南地区夏秋连旱、台风“梅花”、台风“南玛都”、“纳沙”、华西秋雨灾害、印度锡金邦6.8级地震,也给我国带来很大影响。
全国31个省市的2700余个县(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同程度受灾,有1400多个县(市、区)遭受10次以上、近600个县(市、区)遭受20次以上自然灾害影响。其中,四川、贵州、湖南、湖北4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为严重。
进入9月,长江流域嘉陵江支流渠江和汉江上游、黄河渭河流域发生严重秋汛,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因洪涝灾害共造成121人死亡(含失踪),紧急转移安置200余万人,房屋倒塌30余万间,损坏70余万间。
全国区域干旱严重。北方冬麦区出现41年以来最严重的秋冬连旱,长江中下游地区遭遇60年以来最严重的冬春连旱,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发生春夏连旱,西南地区遭受夏秋连旱。旱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部自然灾害总损失的30%以上,饮水困难人口达3100余万人次。
今年,我国5级以上浅源地震发生13次。其中,云南盈江5.8级地震造成25人死亡,房屋倒塌7万余间,损坏近10万间;印度锡金邦6.8级地震造成西藏自治区7人死亡,交通通信一度中断。受灾县中,有1800多个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占全国受灾县总数的6成以上,灾害与贫困叠加效应明显。
1至9月,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29次,三级响应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