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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措施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14:07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0月24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屠艳苹 王靖雯) 近日,省环保厅出台措施,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电力企业率先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国控、省控企业分别于明年1月1日、4月1日开始,市控企业最迟于明年7月1日开始,全部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

  据介绍,目前,我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费基本上依据自动监控数据征收,烟气排污费只有两市主要依据自动监控数据征收,其他市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自动监控数据与物料衡算、监督性监测数据相结合的方法核定排污量。应用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可以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收费,排污与收费情况向社会公开,实现数出有据、核定科学、阳光征收、履职到位,推动排污费规范、足额征收。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自动监控体系日益完善,共设置1738个站点,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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