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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调增幅度21.7%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15:22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5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工资条例目前在研究和论证中。 

  据尹成基介绍, 目前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因为在1月份到9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994万,完成了全年900万目标的110%,超额完成了目标。下一步,人保部将会全面实施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加快建设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用这个平台来保障供求双方的就业均等化和制度化。通报的数据还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与今年第二季度末持平。

  尹成基同时介绍,今年已有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涨幅基准线多在14%以上。

  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

  尹成基表示,人社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还将在全国开展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试运行工作。工资条例目前也在研究和论证中。

  尹成基介绍,近两年,各地区每年都会相应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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