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电价今起涨三分 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17:22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居民用电将在听证后实施阶梯电价,广东省方案近期公布,市民称不应一刀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莉报道:国家发改委11月30日突然宣布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提高上网电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发改委强调:“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
提价:来得更早力度也更大
虽已有一定的心理预期,但是发改委的“调价令”还是来得比想象中要早,力度也更大。这次将对电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适当提高电价及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发改委表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解释:缓解煤炭涨价的压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今年以来,我国电力供应增长较快,但部分地区电力供应依然偏紧,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等省市,有的电力供应缺口达25%以上。主要原因是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较快。适当调整电价,对抑制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力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缓解前期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成本增支压力,促进煤炭、电力两大行业协调稳定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火电企业80%的发电成本是煤炭,煤炭价格上涨直接影响发电企业成本增加。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如果不适当控制电煤价格上涨偏快的势头,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发电企业成本继续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经营困难,甚至造成煤、电价格轮番涨价。”
揭盅:阶梯电价拉大各档价差
与2010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相比,发改委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原公布的方案做了多次修改。
发改委发言人表示:“一是将第一档电价改为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保障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二是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电量,减少电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三是提高分档电量标准,将第一档电量扩大到覆盖80%的居民家庭,第二档扩大到覆盖95%的居民家庭。四是拉大各档价差。使用电量较少的居民家庭少负担电费,由用电量较多的居民家庭多负担电费。”
此次上网电价上调,基本上并不涉及居民电价,记者从南方电监局了解到,广东目前未收到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对方表示,各省用电、电价情况不同,如果国家确定执行阶梯电价,各省应该还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相关细则,对标准进行微调。电力行业内部人士也表示:“还需要硬件的配套,例如要基本上实现了‘一户一表(电表)’,才能公平地执行阶梯电价。”
并行:阶梯、峰谷电价不矛盾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并不矛盾,可以并行。”
发改委负责人指出:“此次下发的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并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行选择。”
据悉,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