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本地商引本地资的猫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09:07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作者肖凤珍 李明燕)“我愿意承担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行,我愿意接受法律所有的惩罚!”云南省会泽县招商局原局长李树珍在法庭上诚恳地说。近日,曲靖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二审判处李树珍有期徒刑十年。
“我一心为公、廉洁自律,从来没有辜负党对我多年的提拔和培养!”之前,会泽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传唤李树珍时,李树珍信誓旦旦地说。
从掌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到可悲的囚徒,李树珍是如何沉沦的?从信誓旦旦的廉洁表白到当庭认罪悔罪,李树珍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屠宰户集体罢市老百姓断肉
2010年5月20日,赶集买菜的老百姓突然发现会泽县城3个农贸市场都没猪肉出售,平时热闹的肉摊空荡荡的。接连5天,县城的群众买不到一斤新鲜猪肉。卖肉的人都哪儿去了呢?
原来,会泽县的屠户们多年来一直保持自己收购、屠宰、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屠户即是摊主。老屠宰场设施比较简陋,采用一个灶一口锅的原始屠宰方式,收费为小灶6元每头、大灶12元每头。2003年,会泽县城开始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但老屠宰场因为环境比较差,达不到定点屠宰的要求,连续多年被相关部门通报。
从2010年3月开始,会泽县相关部门要求屠户到新建成的宏瑞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屠宰生猪,但该屠宰场收费每头28元,并强行以50元的低价统一收购猪头和猪内脏。屠户们对屠宰价格不满意,并且猪头和猪内脏按正常价格出售的话远不止50元。于是在少数人的带领下,200余名摊主集体罢市,甚至积极准备集体到省城上访,最终导致会泽县城5天没有猪肉卖的结果。
老百姓连续数天断肉,各大媒体纷纷报道,网络论坛上也众说纷纭,有的骂摊主无良,有的骂屠宰场心黑,有人甚至将矛头直指政府部门不关心群众生活,一时间群情不稳。
会泽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猪肉供应,坚决保证县城的老百姓吃上新鲜猪肉,同时派出工作组到曲靖市麒麟区以及陆良、宣威等地调查收费价格。
相关部门积极与摊主协商,摊主们答应恢复供肉,县城居民“肉荒”事件总算得以解决。
局长的立场引起检察官注意
在这关键时刻,作为将宏瑞屠宰场招商引资到会泽的“有功之臣”李树珍,却站到了宏瑞屠宰场一方。在与屠宰户代表的见面会上,利益受损的屠宰户们纷纷责问屠宰场为何如此抬价、层层盘剥,李树珍却竭力为宏瑞屠宰场总经理杨某辩护:“不收这么高的屠宰费,你们叫人家开发商怎么收回投资!”并强硬地表示,如果摊主们仍不愿意恢复市场猪肉供应,招商局将强行收回其摊位经营权。
李树珍这番袒护屠宰场开发商的言论,引起参与调查此次屠宰户罢市事件的会泽县检察院反贪干警的注意,反贪干警想:政府成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初衷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屠宰场为什么敢乱收费、敢强收购?宏瑞屠宰场投资规模虽大,但也不能通过擅自抬高屠宰费,强行收购猪头、猪内脏的方法急于收回成本。屠户们集体罢市抗议收费的行为背后是否折射出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李树珍不站在群众利益一方,其中是否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
带着以上疑问,反贪干警开始秘密初查。在会泽县城里,提起李树珍这个名字,大部分人是将其和“女强人”一词相提并论的。从一个普通文员一步步成长为乡长、乡镇党委书记,最后成为掌管近百万人口招商引资重头工作的招商局局长,45岁的李树珍留给很多人的印象是风风火火、干练豪爽、能言善辩。但在“女强人”的光彩背后,是她的独断专行、逞强霸道、好赌贪婪。
在麻将桌上招商引资
李树珍贪玩好赌,且参赌金额大,一般只打500元以上赌注的麻将。2006年,她在麻将桌上结识了杨某,后来二人成为朋友。
2008年11月的一天,李树珍和杨某一起打麻将,李树珍对杨某提及县里要建一个生猪屠宰场,力邀杨某承担这个项目,表示相关政策、手续由招商局跟县里协调。杨某经过考察,认为投资建屠宰场有较大的利润空间,便直接到李树珍办公室协商此事,要求李树珍将每亩8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免掉,李树珍没有答应,但承诺屠宰场建成后可以帮他协调有关项目资金。就这样,李树珍和杨某达成了“招商引资”意向。
杨某本是土生土长的会泽人,他说服表姐合伙投资建成了宏瑞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2010年3月试营业,5月正式投入使用。这个所谓“招商引资”建成的屠宰场,其实质招的是“本地商”、引的是“本地资”。屠宰场建成后,李树珍积极筹措,不但帮忙协调土地、电力、电信等各方面的事情,还积极帮杨某协调项目建设奖励资金、无害化处理资金及设备资金等近200万元。以无害化处理资金为例,会泽县总共有130万元,李树珍将其中110万元拨付给杨某这家屠宰场,剩余的20万元分拨到4个乡镇。为了感谢李树珍的大力帮忙,2010年6月的一天,杨某在李树珍家中奉上20万元。
今年5月,反贪干警传唤了李树珍。开始李树珍大谈其任职期间如何廉洁自律,如何大公无私,并向检察官诉苦,讲述她多年来为党和人民作出了诸多贡献,试图表功隐罪。之后,李树珍承认了杨某送钱之事,但辩解说杨某让她“先拿着用”,以证明20万元是“借款”,并说她写过借条,跟杨某的表姐也提过还钱的事等。
在之后的审讯过程中,办案干警反复做李树珍的思想工作,希望她主动交代,争取从轻处理。但李树珍一直拒不认罪,无奈反贪干警出示了大量的证据:通过调查,杨某证实他从来没有要李树珍还钱的想法,李树珍也没有提过借钱以及写借条等事宜;杨某的表姐并不知道李树珍收钱的事,更没有听李树珍提过要还钱的事。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树珍终于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