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7万亿规模藏风险 利率市场化是关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2:44 来源: 证券日报央行年内第二轮民间融资现状摸底调查的结果显示,民间借贷规模达到3.38万亿元
影子银行7万亿规模藏风险 推动利率市场化是关键
2008年的金融危机将影子银行推到了镁光灯下,不曾想短短三年时间,这一新事物距离我们也如此之近。
银监会高层在今年工作会议上多次指出,对银信合作等“影子银行”业务要果断予以规范,并将影子银行与平台贷款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一起列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意味着防范“影子银行”的风险已迫在眉睫。
《证券日报(微博)》记者对影子银行中主要的几大类进行了粗略估算: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余额达到了1.67万亿元;央行统计三季度末委托贷款约1万亿元;非银行机构及民间借贷约3.38万亿元,这是央行年内第二轮民间融资现状摸底调查的结果;另外由于中国影子银行与美国影子银行体系不太一样,各种私募基金、对冲基金等并不发达,这一部分仅占到约1万多亿元。综合这几项,中国影子银行规模逾7万亿元左右。
与美国过度发展资产证券化形成影子银行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多是因为利率的行政管制,为了绕开的监管和宏观调控政策,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从事逐利与投机。影子银行的不断壮大,会影响到银行体系的稳定,有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另外也会削弱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
填补监管空白,加强影子银行的风险防范固然重要,但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更重要的是让影子银行从阴影中走到阳光下,推动利率市场化是让影子银行规范有序运行的关键。
影子银行
监管漏洞导致风险高悬
影子银行是一个新概念,最早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被提出,又称“影子金融体系”或者“影子银行系统”(Shadow Banking system),指那些有着部分银行功能却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金融行为。
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影子银行及其工具和产品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性投资载体、债券保险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担保债务凭证、信用违约互换、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和再回购协议等。
在影子银行这一概念被提出后不久便爆发了次贷危机,由此影子银行这一概念为世人所熟知。而房地产按揭贷款的证券化被认为是美国影子银行的核心所在,本应由银行系统承担的房地产贷款被证券化之后,脱离了监管,引发了系统性风险。
而在中国,虽然2005年就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但贷款证券化行为还没能开展起来,金融衍生品市场还不发达,并没有形成与西方类似的影子银行体系。但由于国内高度严格的金融监管,影子银行仍然以另一种形式存在。
“既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业务(或银行由表内移到表外的业务),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也包括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微博)这样定义影子银行,“尽管中国版的影子银行与导致美国次贷危机中的影子银行有很大差别,但其实质都是通过表面上不同的信贷关系进行无限的信用扩张。当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把大量的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房地产市场及高风险的投资时,不仅会把国内房地产泡沫继续吹大,而且也在给国内的金融体系聚集一定金融风险。”
至今国内关于影子银行尚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所以影子银行的规模也是一个谜。根据野村证券研报数据,截至2010年,中国“影子银行”放款规模达到8.5万亿元,达到银行贷款总量的18%,十月份野村证券发布的研报称中国影子银行净融资规模大幅下降,这是因为三季度中国的总体融资状况进一步收紧。
中国政法大学(微博)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微博)估算中国目前影子银行的规模在7万亿元左右,称这一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因为影子银行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管出现漏洞所导致的,因此必须要让影子银行阳光化、规范化。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认为,统计监管社会融资规模是关注“影子银行”活动的重要措施,因为偏离实体经济活动量过多的金融交易蕴藏着巨大的风险,“过于频繁和过大的金融交易和金融产品的交易,对实体经济不是福音。”
从今年一季度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统计社会融资总量这一数据,从三季度的社会融资规模数据来看,社会净融资规模从二季度的3.5725万亿元下降到三季度的2.036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社会净融资规模的比例提高,从前六个季度58%的平均占比迅速上升至三季度的81%,未偿银行承兑汇票在三季度净减少3475亿元,另外信托和委托贷款净增额从二季度的4646 亿元下降至3607 亿元。具体细节均表明三季度社会净融资规模下降主要是因为监管机构收紧了信贷供给的漏洞。
虽然对于影子银行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划分,但业内还是基本认为存在这样四种形式:1.银行表外业务融资,其中银信合作产品和委托贷款两项占据绝大多数份额;2.信托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以及与之伴生的民间借贷市场,地下钱庄、亲友间的借贷,也算是影子银行的范畴。3.尚在起步阶段的私募基金、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基金等。
银信合作
花样翻新多为规避监管
在影子银行体系里,“银行的影子”占据了很大的份额。所谓“银行的影子”主要是银行参与的具有监管套利性质的业务,包括了通过融资类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方式为实体经济融资,银行通过这些方式将表内资产转向表外,从而规避监管牟取超额利益。
今年银行理财产品经历了爆发性增长,本报记者粗略统计发现,1月到11月份理财产品总数已达18777款,余额达3.3万亿元,而去年全年为10779款,余额为1.9万亿元。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都超出了近一倍。
虽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产品不能算作影子银行范畴,中信银行副行长曹彤(微博)就在第五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上表示我们国家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非常严格,每一笔理财产品都要报批或报备,巴曙松(微博)也认为理财产品有创新的需要,对冲了紧缩政策导致的紧缩力度,但理财产品中的票据相关类和信贷相关类资产却都向实体经济提供了大量资金,并且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一定的风险。
银信合作产品,作为银行理财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影子银行中扮演了尤其重要的角色。业内人士给本报记者介绍银信合作的模式时举例,某房地产商开发房产项目资金短缺,银行因监管政策等原因信贷额度受限,不能直接为开发商放贷,这时候信托公司便以中间人角色出现,信托公司以该房产商待开发的项目为抵押,设计出基于该项目现金流的理财产品,周期一般为1年到1年半,并委托银行代销,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最终为房产商所需项目资金埋单,其中牵涉了银行和信托公司。
监管层看到了其中暴露出的风险,从2009年的111号文到近两年的7号文、72号文和148号文,银监会连续出台了四个针对银信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实施余额比例管理,叫停开放式信托产品,并要求商业银行在近两年内将表外的存量业务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还对信托公司分红做了限制性规定。今年以来监管层领导三次对银信合作产品公开讲话,表示对于银信合作类产品的关注,督促其业务规范化。在7月底召开的中国银监会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刘明康要求商业银行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规范“影子银行”的风险,并且继续推动银信合作业务的转表工作。
叫停融资类资产进入理财资产池是为了保护购买此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银行一窝蜂地发行此类产品,一旦出现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负收益”,会波及银行本身的稳定。但银行并不想轻易放弃银信合作业务,这是因为今年在存贷比等资金面严格考量下,贷款业务受限,为了提高中间业务收益率,便将本应直接融资贷款的业务,转向银信合作的形式,所以银信合作丝毫没有减弱。
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季度末,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余额达到了1.67万亿元,在全部信托资产中占比40.83%;2010年底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余额为1.66万亿元,在2010年底全部信托资产中的占比为54.61%。从占比的数据来看,银信合作业务有所下降,但是从规模来看,与2010年底相比则略有增加。
另据用益信托工作室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10月末,共发行银信合作产品7611款,其中3111款产品公布了发行规模,由于组合投资类产品及债券类产品中只有一部分属于银信合作,经过一定系数的调整后,预计全部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为21955亿元。
自监管层规范银信合作业务之后,组合型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剧增,在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像以往仅以品种单一的信贷资产和信托贷款类的银信产品开始锐减。组合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产池,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信贷资产以及他行理财产品等多种投资品种,但多数产品的实际投资方向依然以发售银行的信贷资产为主。从理财产品分类来看,组合类产品看似摆脱银信属性,实际上是钻了监管的空隙,成为变相的银信合作产品。
另一种规避监管的手法是利用信托受益权来做文章。业内人士介绍,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或有资金闲余的大企业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发放一笔信托贷款给需要资金的企业,获得一个信托收益权,然后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去购买此收益权。由于银行理财资金并没有委托给信托公司,因此不受《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融资类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
尽管如此市场上还是认为随着监管的继续加强,银信合作产品和贷款类理财产品占比的持续下降将是未来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结构的发展趋势。
委托贷款
一半流向子公司 一半流向房地产
银行除了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参与到影子银行里,委托贷款也是重要的一种方式。我国《贷款通则》明文规定,禁止企业间的直接借贷,但用银行作为中介而实现借贷的委托贷款则不在禁止范围,委托贷款是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由于委托贷款是两企业之间的行为,借贷利率、条款、时限完全由企业间商议而定,这使得委托贷款与直接借贷基本无异。
在近两年银根紧缩,高额利息回报的诱惑下,委托贷款开始越来越多的被使用。一方面委托贷款给资金充裕的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也为资金紧张的公司提供了救济资金,同时银行作为中介获取了手续费,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而且不需担任何风险。委托贷款因此疯狂生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今年3季度末新增委托贷款规模为1.07万亿元,达到去年同期规模的2倍,占当期社会融资总量的10.9%。
委托贷款涉及到的公司多是国企和上市公司,国联证券分析师金少华称,上市公司通过IPO、增发、配股等手段获得充裕的流动资金,而很多非上市的中小公司资金短缺则相当普遍,这就为上市公司热衷委托贷款提供了条件。而国企历来都受银行青睐,是财大气粗的代名词。
本报记者根据WIND资讯统计,今年截至到目前已经有160份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累计贷款额度约210亿元。在本报之前的一篇报道《上市公司委托贷款调查:低息流入关联企业 高息流向房地产业》中,记者曾统计了今年60笔委托贷款,发现贷款大多流向其控股子公司,并且利率不高,大多是基准利率或者稍微上浮,一位长期从事信贷业务的银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控股子公司借道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获得银行低息贷款,上市公司相当于整个集团的资金中转站,将银行贷款以基准利率转贷给关联企业。
而在非关联企业委托贷款中,绝大多数流向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因受政策调控,开发商资金紧张,成为了吸金重地,本报记者注意到这部分委托贷款其中大都以开发商的不动产或股权作抵押。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行业因为高利润且有固定资产作担保,因此成为委托贷款的流向大户。与关联企业委托贷款的低利率不同,上市公司向非关联企业提供的贷款中,利率均在12%以上,部分贷款甚至超过20%。香溢融通贷给东方巨龙的5000万一年期贷款,以21.6%的高利率居所有上市委托贷款之首。
但是随着下半年房市开始出现拐点,委托贷款的风险也在增大。金少华认为,目前还在建设期的房地产项目能否获得原先预期的回报尚难保证,这给香溢融通等上市公司投向房地产的贷款按期收回增加了很多变数。
香溢融通公告称2010年6月25日贷给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7100万元一年期贷款截至2011年3月25日,已逾期90天没有还本付息。本报记者查阅上市公司公告发现,5月3日香溢融通将应收现代联合投资7100万元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权有条件整体转让给杭州天拓,杭州天拓对香溢担保公司债权及其从权利实行全额整体收购,总价款为7886.87万元。而借给上海星裕置业有限公司的3700万委托贷款,因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构成对香溢融通的违约,香溢融通对上海星裕提起的诉讼在11月初获得胜诉,法院判决上海星裕归还委托贷款3700万元,并支付利息和罚息等。另外,其对大宋集团、浙江长兴众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逾期贷款也都做了展期。
江苏国资委在11月份曾颁布一纸禁令,提出省属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系统外的企业拆借资金,不得借入高息资金。行政禁令固然能杜绝一时,但约束上市公司和国企的放贷冲动更需要长效的解决之道。
非银行机构
风险高危区
监管较少的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网贷公司以及各类投资公司都在行使着准银行的职能,将储蓄转化为投资,也被看作是影子银行的组成部分。
小额贷款公司这一名词的正式出现是在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三年小贷公司发展迅猛。央行10月底发布的2011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791家,与央行6月末发表的上半年统计相比,新增425家,贷款余额总计3359亿元,前三季度累计新增贷款1379亿元,其中仅三季度就新增485亿元。小贷公司目前仍在以每月一百多家的速度增加,逐渐成为信贷市场上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
小贷公司放贷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自有资本金,也就是股东自己的钱,另一个是从银行贷款,但有50%的融资比例限制,虽然浙江刚刚出台文件将这一比例放宽到了100%,不过还处于试点阶段,大部分小贷公司仍然面临着资金紧张的困局。一些小贷公司开始尝试融资的创新,有的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起债权型和股权型融资产品,也有将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尝试,重庆市金融资产交易所就是以小贷资产收益权为凭证,将信贷资产打包设计成产品,中间还涉及到担保公司为其担保。还有一些小贷公司违规进行吸储放贷或者委托贷款,这些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
担保公司则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一家担保公司的业务员跟本报记者介绍,融资性业务的担保公司需要拿到特许牌照,可以从银行贷到资本金10倍的贷款,不够资质从银行直接贷款的企业就通过担保公司获得贷款。在民间借贷热潮涌动的环境下,有些融资性担保公司就不甘于获得2%-3%的保费收入,转而做一些灰色地带的业务,主要有:从事过桥贷款、放高利贷、高风险投资甚至涉嫌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
更危险的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假冒起融资担保的旗号,从事民间借贷。这些担保公司纯粹以放高利贷为生,没有特许牌照,成立时间短,更没有风险评估机制,给高涨的放贷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金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裁杜健豪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全国已发放牌照六千张左右,但是全国的担保公司大概有几万个,这些担保公司本应做担保业务,却在政府的管制外吸收公众借款从事高息放贷,引发老板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今年温州借贷危机中此类担保公司就令我们初识影子银行的风险。
在今年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典当行、各类投资公司也明目张胆地开始了高利贷业务,平均月息达到了银行贷款利率的10倍左右。业内人士透露,相比银行贷款,典当融资更具灵活性,以房产、股权等抵押,放款时间快、手续快捷,一些急需要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从银行很难迅速获得贷款,便无奈涌向这些机构,而他们放贷的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还有从银行圈来的钱。
以上几类机构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监管缺位。担保公司各地具体负责监管的部门不尽相同,各省市在给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放牌照的过程中,因地制宜确立了不同的审批监管部门,有的是由金融办,有的则是工信厅或银监局。而在没有区分融资性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之前,担保公司统一归属于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局主管。由于具体负责的部门不同,监管力度与手段也不尽相同,联席会议横跨七部委,多头管理,效果也不是很好。
小贷公司虽然由各地金融办监管,但小额信贷专家王灵俊告诉本报记者,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在近几年才刚刚建立起来,很多地方监管力量还不够,还在摸索成长阶段。而典当行、网贷公司以及各类投资公司则更是只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这样的结果就是给这些机构可乘之机,参与到民间借贷市场,助长了高利贷热潮。
信托公司的身份较为特殊,因为信托业务是受到银监会严格监管的,按说不应该属于“影子银行”,但由于信托公司往往与上述机构有很多业务合作,从而也构成了影子银行中很重要的一块。
本报记者从业内得知,北京一家相当有知名度的担保公司曾找到信托公司商谈合作,具体操作手法是,这家担保公司要在旗下成立一家典当行,由信托公司发起股权信托产品计划,为典当行筹集资本金,承诺20%的年收益,一年之后股权置换。另外信托公司还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发行信托产品,近日也被银监会叫停,在下发的通知中严禁信托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并要求加强对已开展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到期兑付。在众多影子银行中,信托公司也是被监管部门警示风险最多的。
正是这众多的非银行机构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民间借贷网络,吸收了大量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到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也催生出一定的风险。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到底有多大,央行年内第二轮民间融资现状摸底调查的结果显示达到3.38万亿,虽然不会对金融体系产生致命冲击,但不加以控制,在温州、鄂尔多斯等民间资本发达地区,足以对当地经济稳定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