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一审败诉被判赔蓝月亮10万元并赔礼道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04:06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微博(http://weibo.com)侵权第一案昨一审宣判
本报讯 (记者黄佩)曾引起轩然大波的蓝月亮状告职业打假人王海一案,昨天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王海在微博发表的失实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责令王海立即停止对蓝月亮名誉侵害,删除其微博上的失实言论,并通过新浪网新闻中心刊登声明,向蓝月亮赔礼道歉,赔偿蓝月亮消除影响费用10万元。据了解,这是我国的微博侵权第一案。
法院在庭审中认为,蓝月亮在“深层洁净护理(亮白增艳)洗衣液”中添加的荧光增白剂为“二苯乙烯联苯二磺酸钠(CBS)”,是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可添加的荧光增白剂类型。符合行业标准,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法院判定,王海的言论对蓝月亮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且在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错误。判决其支付蓝月亮公司10万元的消除影响费用,并刊登声明向蓝月亮道歉。
事件回放:
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王海在微博发布言论称蓝月亮含荧光增白剂致癌。蓝月亮以王海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2011年7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受理了蓝月亮诉王海名誉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