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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多个城市试点共有产权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7 14:29 来源: 扬子晚报

  杨 综

  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其用地由土地划拨改为土地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也就是说,老百姓花了经济适用房的钱,买到的是商品房,它可以贷款,可以换租,可以享受增值,取得完全产权后还可以正常出售。不过,虽然买的是商品房,但性质仍是保障房,所以购买对象严格限定于经济适用房的保障人群。

  在淮安购买政府产权的成本也并不高,据介绍,30%的政府产权,市民在5年内可以原价购买,比如洪福小区,低收入家庭买房时政府贴了670.5元一平方米,5年内买回就只要按670.5元的单价计算,5-8年内购买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执行。 

  对于淮安的共有产权房模式,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予以肯定,“这是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全省已经有1万多户困难群体通过共有产权获得了住房保障。据介绍,共有产权在江苏多个城市正以不同方式进行试点,“泰州、苏州、如皋、姜堰等地都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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