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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肉霸非法收入1亿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09:29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12月28日电 记者徐伟 通讯员梁婷 赵甫:今天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祖云等18人涉黑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周祖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等11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700万元;被告人周治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吴先明、卢四华、张宜强、周祖彬等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周祖云及其组织成员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相继垄断了重庆市南岸区上新街、铜元局、蓝波楼等农贸市场的猪肉供应和销售,又通过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市场摊位租金。该组织非法收取“猪头费”合计人民币215万余元,获取市场租金合计1714万余元,通过非法经营生猪屠宰业务营业收入达1亿元。该组织又通过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利转贷,获取非法利益200.9万元。

  周祖云还与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王天伦、陈勇、蔡学成(均已判刑)等人成立“猪肉联盟”,对重庆主城区宰杀的猪副产品统一定价、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并禁止主城区以外的猪肉进入主城区各市场,导致重庆主城区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该联盟从中获利600万余元。此外,周祖云及其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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