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调整基本药物报销补偿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15:42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每年为参保者减负近2000万元
东亚讯 (记者 刘力源) 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推进医改的重要一环。长春市结合实际,建立了以“721”资金保障、“同城同价”等政策为核心的一整套基本药物制度运行模式。
为了进一步让百姓享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长春市从2010年8月开始及时调整报销补偿政策。经初步测算,通过调整基本药物制度报销政策,每年可以减轻参保职工和个人负担近2000万元。
建立“721”资金保障机制
长春市首先改革了基层卫生组织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原来的以自我经营收入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保障机制改为以政府补助为主,政府购买和自主经营为辅的新机制。
即基层卫生组织总支出(不含药品支出和离退休人员费用)的70%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20%由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来实现,同时,市级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拨付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购买特殊公共卫生服务;另外10%的资金由医疗机构自身的医疗服务费解决。这种模式被长春市定义为“721”模式。
截至2011年10月,全市对辖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新增财政补助5900多万元,市级财政累计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补助1500万元。
“同城同价”确定药品价格
另外,长春市还探索实行了“同城同价”药品定价机制。长春市卫生局指定询价机构,在全市2000多家零售药店中,分层抽取100家进行实地询价。经统计学测算,确定市场上销售药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基本药物的指导价格。对于市场上不能询价的药品,参考中标机构报价。
此外,考虑到药品价格因原材料、生产成本、物流配送成本等变化,影响到零售价格及配送,长春市每2-3个月进行一次市场询价,对必要的品种、规格、价格适当调整,并重新向使用单位、供应企业公布,以保证指导价格的合理性。
根据百姓用药习惯和实际需求,长春市将基本药物目录分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区医院三个类别,满足了不同层次医疗单位用药需求。
同时,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分类制定、分类管理、定期调整。经过多次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新一轮区医院用基本药物748个品种规格,乡镇卫生院用基本药物482个品种规格,社区用基本药物477个品种规格。
“三险统一”报销补偿机制
为了进一步让百姓享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长春市从2010年8月开始及时调整报销补偿政策。将原来不予报销的门诊医药费纳入报销范围,将原来报销起付线100元调整为零起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30%,医药费封顶线统一为400元。
经过初步测算,通过调整基本药物制度报销政策,每年可以为参保人员减轻负担近2000万元。进一步让百姓享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