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假和尚:大师置业娶妻生子开轿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1 10:36 来源: 法治周末佛门里还有假和尚
寺院本乃出家僧众的清静修行之所,佛教信徒顶礼膜拜之地,如今却逐渐迷失在汹涌的商业文化中,沦落为欺世盗名之场所。在一所又一所寺院被承包之后,虔诚佛教徒的信仰正变得无处可安放
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
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院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承包费用,再通过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
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堪比白领。
那些怀揣虔诚的游客跨入寺院门槛的瞬间,就成为待宰的羔羊,少则数百元,多则几万元。在“大师”语言暴力的恐吓之下,佛门威严的气场和心诚则灵的心理暗示自然战胜理性,而那源源不断的功德钱最终落入了承包者的口袋。
这种情形正在全国各地的寺院中上演。
游客刷卡烧高香
未曾想到,刚刷完卡,身披袈裟的长者就走了过来,为其摸顶,要其再为儿子烧12600元的香
2011年10月12日,到云南昆明出差的欧朋带着妻子和两位亲友报了去石林一日游的旅游团,每人160元。大约上午11点左右,在逛了几个购物点后,欧朋们被拉到了岩泉寺,这里距昆明市区60公里,是去石林的必经之地。
岩泉寺位于昆明市宜良县县城,倚靠伏狮山,因岩中涌泉而得名,始建于明朝景泰年间,其间多次被毁,数次修复扩建。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重建,1995年12月,宜良县政府批准其为宗教活动场所并对外开放;2008年12月,岩泉寺晋升为AAA级景区。
导游告诉欧朋,岩泉寺求签颇为灵验,当年名妓陈圆圆在此求签,大师言其必皈依佛门,最终一语成谶,故此地也有“滇南第一签”之誉。
下车之后,导游换成了岩泉寺的工作人员。欧朋跟着导游进了寺庙,在“滇南第一签”牌匾下,跪着在签桶里抽了一根竹签。与其他地方不同,这里的签只有编号。欧朋的噩梦便由此开始。
导游带着本团游客来到不远处的风水转运堂,也就是解签房。手拿解签单的游客在签房外排队等候,“大师”一对一解签答疑。
签房中,有8位身着居士服的“大师”,每位“大师”身旁一个方桌,地上摆着数柱一人多高的香。
“大师”看完解签单后警告欧鹏,要烧10800元的香,否则家里有人性命难保。“他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有点受不了了,本来就是求平安的,谁愿意在佛门听到这些啊。”
未曾想到,刚刷完卡,身披袈裟的长者就走了过来,为其摸顶,要其再为儿子烧12600元的香,否则儿子将有灭顶之灾。这时,欧朋突然发现,妻子和亲友都不见了。“他们应该是故意把我们分开的。”欧朋回忆。
欧朋说,当时卡里已所剩无几,但长者似乎像变了个人,厉色道:“我说你有,你就必须有,否则我一挥手,你这辈子就算完了。”欧朋求助导游,导游却说这种事只能和“大师”商量。欧朋最终交出了手里的卡。
欧朋说,这是他这辈子办得最窝囊的一件事,“他们是利用我保平安的心理,在那种氛围下,突然强硬,我就害怕了。跟黑社会一样,完全是敲诈。”
醒悟后的欧朋打通了昆明市旅游局的投诉电话,最终在昆明市旅行社协会一日游分社的协调下,拿回了这笔冤枉钱。
但拿回钱的欧朋还是不敢相信,佛门内还会有假和尚。
寺庙内疯狂的生意
新老板入驻之后仍沿用原有盈利模式,招来十几名“大师”,成为其“掘金”的主力
欧朋去的岩泉寺是石林九乡一日游旅行团的必游景点。停车场里常常停着几十部旅游大巴,寺庙内也是人山人海,一位工作人员说,旅游季节一天的客流量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均来自旅行团。
事实上,这座寺庙在游客中的知名度远胜于当地人,昆明人并不熟悉它。
1993年,宜良县政府将岩泉寺划归到寺庙所在的蓬莱乡金星办事处(后改为匡远街道办事处金星村委会)。该办事处通过募捐、集资、贷款等办法,共筹集资金1200万元,历时7年,将岩泉寺建成占地200亩,拥有十多座殿宇以及配套休闲娱乐设施的综合性宗教旅游寺院。
从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600万元对旅游设施进行改扩建。
2001年7月,该寺院管委会邀请昆明南方国旅商议并签署了以寺庙景观为主开拓旅游业务的相关协议,当年接待游客即达20万人次,收入突破200万元,加上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销售总收入超过500万元。2002年,寺院又开设农家乐,形成新的旅游卖点。
这便是岩泉寺商业化的开端。
据《2004-2005云南宗教情势报告》显示:自1993年以来,岩泉寺已远非一所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寺院。该寺已成为以商业经营为目的、政教未分的综合性地方文化产业实体,其世俗化、商业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2004年,金星街道办事处以每年220多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私人老板,直到2009年。
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庙的老板表示,当时一炷香最高只卖130元,普通香从10元到60元不等。除了香火与功德钱外,寺庙还卖些玉器等工艺品,收入的30%返给旅行社。
与岩泉寺相同,这位老板从四川峨眉山一带请来了几位假大师,为游客解签。每位“大师”有10%的提成,一个月有几千元的收入。
这位老板承认,寺庙的收入“全靠这些‘大师’忽悠”。但他解释说,这些“大师”很讲“职业道德”,从不夸大其词,说些令人反感的话。
一位业内权威人士则透露,2010年7月底,一名做运输生意的湖南老板以每年720万的价格成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场近乎疯狂的游戏开始在这座寺院上演。
新老板入驻之后仍沿用原有盈利模式,招来十几名“大师”,成为其“掘金”的主力。这些“大师”多已结婚生子,并在昆明购置房产,开着价值十几万元的轿车。
该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大师”已是业内老江湖,心理素质好,能说会道。他们很会看人,通过衣着、气质、谈吐即可判别是否其目标,若是有钱人,会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学生,便说一句“你与佛无缘”了事。“大师”没有底薪,全依靠8%的业务提成。
事实上,自2010年8月起,云南省市旅游部门每周都会接到关于岩泉寺的投诉电话。从2010年10月起,昆明市旅行社协会要求各旅行社取消岩泉寺景区,以此敦促岩泉寺停业整顿。2011年5月,岩泉寺重新开业。承包者重新调整了利益分配,旅行社的提成从30%提到50%,如此高的回报下,岩泉寺再次红火起来。
一位昆明市旅行社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岩泉寺重新开业之后,投诉电话几乎是一天一个。每遇到投诉,旅游部门都会要求岩泉寺给游客退钱。
对于承包者而言,承包寺庙仅是一场生意,只是这种近乎疯狂的方式披上了宗教的外衣。疯狂的背后是各方对利益的追逐。
刹不住的寺院开发
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刹少林寺也未能免俗,甚至颇有寺院经营先锋的意味
寺院最早起源于佛教的发源地———印度,在印度佛陀时代,最初称寺院为“精舍”,例如设于中印度王舍城的竹林精舍与舍卫城的只园精舍,便是佛教最早的寺院。
由于当时精舍大都建筑在都城郊外幽静的林地,故又称“兰若”,意即寂静之处;也称“伽蓝”,意指僧众所居的园林。
中国的寺院大都建在深山之中,所谓“深山藏古刹”,建造于此的目的在于为修行之人提供清净的修行之所。
然而,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处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寺院便成了“香饽饽”,寺院周边的产业也迅速发展起来。
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刹少林寺也未能免俗,甚至颇有寺院经营先锋的意味。
少林寺和地方政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通过对少林寺品牌资源的最大化开发,最终将少林寺及所在少林景区的效益不断推向高峰。
少林寺在争议中实现了复苏;地方政府在滚滚而来的人流中收获了旅游业的繁荣;围绕少林寺而生的众多“邻居”们,也都用自己的方式,从这块蛋糕中分得了一杯羹。
根据登封市规划,到2015年建成世界功夫之都,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要达到131亿元,占GDP的23.5%。
如今,少林寺每年的游客人数已达150万左右,按每张100元的通票价格计算,门票收入达1.5亿元。在这个盘子中,少林寺直接从门票中分成,每卖一张门票,少林寺可以提成30元,其余70元由当地政府和合资方港中旅按比例分成。
旅游之外是武校。根据登封市体育局的统计,目前登封城内有超过70家武术馆校,每年可为登封带来5亿元的直接收入。
由少林寺和功夫衍生而来的上下游产业也不容小觑,目前已开发出武术器械、教具、旅游纪念品等10大类主导产品,商家200多个,年营业额逼近1个亿。
少林寺庙门之外林林总总的商铺,在2004年第一轮拍卖时,20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和1500多个车位,拍出了3297万元。到了2009年,一个6平方米的黄金摊位,最高年租金能达72万元。
以此为开端,全国其他旅游景点的寺院也都纷纷走上了商业发展的道路,同时逐渐形成了相应的利益机制,门票收入,寺院和旅游部门利益均沾。许多地方的寺庙门票收入,甚至已达到补贴地方财政的程度。
2011年2月3日,陕西省法门寺外众善男信女攀爬云梯逃票一事上了当地报纸的头条。照片上只见法门寺围墙外面,云梯密布,人头攒动,犹如攻城拔寨。
原来法门寺门票120元,法门寺所在的法门镇老乡们,利用“专业云梯”,帮助远道而来祈福的人们,费用是10元,巨大的差异让人们纷纷攀爬云梯。
其他寺院又如何呢?五台山文殊菩萨道场,淡季门票140元(11月1日到3月31日),旺季168元(4月1日到10月31日);峨眉山普贤菩萨道场,门票150元;普陀山观音菩萨道场,正山门票160元。元月一日、二日,春节初一至初五,五月一日至五月五日,十月一日至十月五日,进山门票200元。
复杂的利益链
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承包者开始聘用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欺骗和讹诈的方式盈利,包括强捐香火钱等
枯燥的数字背后,是复杂的利益分配。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多次提及,少林寺在门票收入的计算上比较被动。
当少林寺拿着官方发布的游客统计数字去结账时,往往会被告知———“那是对外宣传的”。实际结账的依据人数往往要打折扣。于是少林寺在庙门口自己加装了检票装置,派僧人负责二次验票。
即便是结算后的分成,也存在着博弈。据释永信此前透露的数据,从2005年到现在,地方政府累计拖欠少林寺的门票抽成有4000多万元。
释永信曾对媒体抱怨说,出家人也不能上访。不过有一天凌晨两点,河南省政府门口来了上百个和尚,那一年的门票款也随即结清。
对门票款的计较,让当地政府部门觉得,少林寺太商业化。一位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私下指责说:“你和尚念好经就行了,要那么多钱弄啥?”
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曾如此评价少林寺的生存环境:“目前与少林寺相关的方面没有一个是超越利益的……都有直接利益在里面。这肯定不是传统文化、宗教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而云南的岩泉寺在2000年金星村村改之前,由于管理不善,不仅投入的500多万元打了水漂儿,还欠了200多万元的债。
从2001年起,金星村委会与旅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经营,也就是承包。这种模式成了村经济的台柱子,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2月,金星村的岩泉寺和自来水厂两家集体企业,每年可为村里带来超过500万元的纯利润。
然而,巨大的经济利益背后,承包者开始聘用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欺骗和讹诈的方式盈利,包括强捐香火钱等。
事实上,对于这一问题,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早在1994年10月19日就发布《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明确规定,僧道人员不得为乱建的寺观工程进行募捐、化缘活动;不得为其开光、剪彩;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寺观等。
但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马开能对媒体表示,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寺庙的归属较为复杂,分属于园林、文管、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景区寺庙与游客发生矛盾,就很难区分执法主体。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叶涛认为,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寻求文物保护、宗教仪式与旅游活动有机整合的现代管理模式,是摆在景点管理部门面前的棘手课题;要做好这个课题,必须由政府领导部门牵头,文物、宗教、旅游管理部门以及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协作,在进行深入的调研、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力争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资料来源:2011年12月17日经济观察报《少林寺“名利场”》,作者:刘金松;中国新闻周刊第548期《被承包的“信仰”》,作者刘子倩等;《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