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想说明白不容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7 16:58 来源: 中国财经报本报记者 张静远
采购人照着“葫芦”写标书,采购回来的却是“瓢”。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技术参数描述得不够专业还是与专家的“话语体系”不同所致?想要什么样的东西就真的那么难说清楚吗?
近日,记者发现几家省级国税局不约而同地通过邀请专家在标前评审标书,让专家帮他们把想说清楚的采购需求说清楚,或对需求进行专业把关。而且这一措施在其他采购人单位也发挥着作用。
是导盲杖、警示灯,也是资金阀门
“既是导盲杖、警示灯,也是资金阀门。”用这句话形容几家采购人在专家评审标书措施中的受益恐怕再贴切不过。
贵州国税财务处的丁萍告诉记者,这项工作开展半年以来,专家在技术标准与评标方法两大块上给予了很多指导。“以前只请专家来评标,但在招标文件撰写环节,专家以其独立第三方审视的角度挑毛病,让招标文件的撰写不再是‘闭着眼睛画画’,专家切实成为了我们的‘导盲杖’。”丁萍告诉记者,今年她们要将标前的专家评审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落在纸面上,并在全省国税系统内推广。
而开展这项工作时间较长的某省国税局还强调了专家在这一环节作为“警示灯”的作用。该局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该局某次局域网网口采购的标书撰写中,需求部门依据自身需求提了20个接口,而通过专家论证,接口需求数量降到了3个—6个,响应招标的企业资质也随之降了下来。“一些技术参数我们自己很难把好关,专家帮助我们剔除了我们需求中的倾向性因素,保护了政府采购工作,也保护了干部。”该负责人说。
无独有偶。四川省国税局财务处处长莫小彬总结道,专家标前论证标书有两大好处:即通过专家对标书资质、技术等需求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的评审和论证,一是可有效降低采购人被质疑、被投诉的风险;二是可有效提高采购人效率和效益,对节约资金有很大意义。莫小彬还向记者摆出了由此带来的节约资金数据:在已经实施标前专家评审论证的该局电子化征管档案系统、税收征管恢复重建状况实时监控系统、网络线路租赁、信息化设备维修保护服务等项目中,共节约资金494万元,节约率高达37%。
造船贵,租船贱,不实用?
对于这项既节约资金又规避风险的措施,江西国税相关人士则提出了异议:标前专家评审也是要付专家费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江苏国税也认为,由于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范畴大多为协议供货和批量采购,需要自行制定标书审核需求的项目并不多,因此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来长期执行可能在实际操作中的作用不大。
那么这项举措是不是“造船贵、租船贱”的鸡肋举措呢?
对此,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处长王杰从另一个角度给出了态度:“我们在与采购人的合作中,很多时候由于需求描述不专业而影响我们编制标书的实效,如果采购人能够主动联系专家,将技术参数编制得更加标准,双方的沟通也会更加顺利。”
南开大学教授何红锋从责任承担的角度给予了采购人肯定。何红锋认为这一步迈得很对:“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来承担,而采购人在标前向专家咨询,有利于他们更好地承担起采购结果。”何红锋将这一措施定性为“咨询”。
事实上,这项举措在一些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已久,只是由采购人自行邀请专家对自己的采购需求进行确定,意义和作用稍显不同。不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提醒:谁能保证前来评审标书的专家们就在不正当的利益链条之外呢?徐焕东建议,最好的办法是在招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即在公开招标前,将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专家等的质疑。“只有尽可能地公开,才能保证政府采购的‘阳光’性。这一举措也节省了评审标书的专家费,岂不一举多得?”徐焕东说。